与圣训 5214 相关的圣训共2 条: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六十七篇:婚姻5214艾奈斯传述:他说:“传统就是:如果一个人娶了一位处女为妻,而这个人已经娶了一位寡妇为妻,那么他先在那位少妻那里过七日,而后再在妻室间平均分配夜宿权。”艾布·格俩白说:“这段话是艾奈斯说给使者,而后得到使者许可的圣训。”[5213]
第六十七篇:婚姻5213艾奈斯传述:安拉的使者说:“传统就是:一个人如果聘娶了一位处女为妻,他先在她那里待上七天。如果他娶的是寡妇,他先在她那里待上三天。然后,他再在妻室间平均分配夜宿权。”[5213,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