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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天课
【论拒纳天课者之罪。安拉说:“窑藏金银、而不用于主道者,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在那日,要把那些金银放在火里烧红,然后用来烙他们的前额、肋下和背脊,这是你们为自己而窖藏的金银。你们尝尝藏在窖里的东西的滋味吧!”(《古兰经》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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