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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篇:作证 【论如果一位或者数位证人提供了一项证据,而另外一些人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那么(法官)要根据证人的证词作出判决。候迈迪说:“这就像比拉勒说使者曾在克尔白礼了拜,而法德勒则说没有时,人们就采纳了比拉勒的证词。同样,如果两个人作证:甲欠乙一千迪尔汗,而另外两个人作证说:甲欠乙一千五百迪尔汗,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采纳前一种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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