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五十六篇:遗嘱 【论主说:“你们应当把孤儿的财产交还给他们,不要以(你们的)恶劣的(财产),换取(他们的)佳美的(财产);也不要把他们的财产并入你们的财产,而加以吞蚀。这确是大罪。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么,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古兰经》4∶2,3)】

相关注释共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