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五十七篇:吉哈德 【论请求伊玛目许可……。主说:“信士只是信仰主及其使者的人,当他们为任何事情要与使者集会的时候,他们不退席,直到他们请求允许。向你请示者,确是相信主及其使者的。当他们用私事向你请示的时候,你可以允许你所意欲者,你当为他们向主求饶。主确是至赦的,至慈的。”(《古兰经》24∶62)】

相关注释共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