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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篇:吉哈德
【论携带《古兰经》到敌方的所在地上去乃是“克拉黑耶757”。伊本·欧麦尔传述:使者和他的弟子们到了敌方的所在地,那时,大家都晓得《古兰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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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即令人厌恶的行为,几位注释家认为这句话主要是指在战争中最好别携带《古兰经》,以免在战争中被毁掉,而不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非穆斯林地区携带《古兰经》。本“论”伊本·欧麦尔的传述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