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篇:离婚 | | 【论“互利尔1535”,以及根据“互利尔”的离婚是如何被给出的?安拉说:“……,你们已经给过她们的财产,丝毫不得取回,……。”(《古兰经》2∶229)欧麦尔允许“互利尔”,无需长官的许可。奥斯曼允许一个丈夫拿走任何东西,除了妻子的发辫1536。塔伍斯就“除非夫妻两人恐怕不能遵守安拉的法度1537”这节经文说道:“这是主就每一个人的家庭关系和友谊关系而命令的,所以,你不要说那些无知的人所说的,即‘互利尔’不是合法的,直到妻子说:‘我再也不会为你从不洁的事情1538上净身。’”】 | | [1535],[1536],[1537],[1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