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六十九篇:待婚 【论在未决定聘仪期间,须赠(被休)的妻子以离仪,因安拉说:“你们的妻子,在你们未与她们交接,也没有为她们决定聘仪的期间,如果你们休了她们,那对于你们是毫无罪过的,但须以离仪赠于她们;离仪的厚薄,当斟酌丈夫的贫富,依例而赠予;这是善人所应尽的义务。在与她们交接之前,在为她们决定聘仪之后,如果你们休了她们,那么,应当以所定聘仪的半数赠于她们,除非她们加以宽免,或予缔婚约的人加以宽免;宽免是更近于敬畏的。你们不要忘记互惠。安拉确是明察你们的行为的。”(2∶236-237)又,安拉说:“凡被休的妇女,都应得一份照例的离仪,这是敬畏的人应尽的义务。安拉为你们这样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你们了解。”(《古兰经》22∶241-242)使者曾在互相发咒誓的事件中未提到丈夫应该给女方赠送离仪】

相关注释共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