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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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篇:屠宰和打猎 【论安拉说:“海里的猎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你们在受戒期间,或在禁地境内,不要猎取飞禽走兽,你们当敬畏安拉——你们将被集合在他那里的主。”(《古兰经》5∶96)欧麦尔说:“‘海里的猎物’指的是人们捕获的海里的动物。‘海里的食物’指的是大海抛上来的所有海里的动物。”艾布·伯克尔说:“漂浮的(海产)是合法的。”伊本·阿拔斯说:“‘海里的食物’指的是鱼,即使是死的。除过那些你认为不干净的。犹太人不吃无鳞的鱼,我们可以吃。”使者的同伴舒莱赫说:“所有海里的动物都是被宰过的。”阿塔说:“我认为海鸟必须被宰杀后才可以吃。”伊本·朱莱季说:“我问阿塔道:‘河里的动物和沼泽里的动物也被算作是海产吗?’他回答说:‘是的。’”阿塔接着念颂了以下的经文:“两海不一样,这海是很甜的、可口的淡水,那海是很苦的咸水。你们可吃每一海中所产的新鲜的肉,又可采你们所戴的首饰。你看船舶在海上破浪而行,以便你们寻求他的恩惠,以便你们感谢他。”(《古兰经》35∶12)哈桑曾经骑在一个用鲨鱼的皮制作的马鞍上。舍尔比说:“如果我的家人要吃青蛙,我会让他们吃的。”哈桑认为吃乌龟是可以的。伊本·阿拔斯说:“吃吧,凡是海产品都可以吃,无论拿来者是基督教徒、犹太人,还是拜火教徒。”艾布·代尔达就牡蛎说道:“鱼和太阳使得酒1571合法了。”】[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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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71艾布·代尔达所说的牡蛎是用酒泡过的,但是被放在太阳光照下面。所以,酒被太阳蒸发掉了,同时在制作牡蛎的时候,放进去了一些鱼,加上烹饪,一点酒都没有了。——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