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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篇:继承
【论在“姆拉阿纳1990”(诅咒誓言)的情况下的继承问题】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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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990
“凡告发自己的妻子,除本人外别无见证,他的证据是指真主发誓四次,证明他确是说实话的,第五次是说:他甘受真主的诅咒,如果他说谎言。她要避免刑罚,必须指真主发誓四次,证明他确是说谎言的,第五次是说:她甘受天谴,如果他是说实话的。假若无真主所赐你们的恩惠和仁慈,如果真主不是至赦的,不是至睿的,……。”(《古兰经》6-10)——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