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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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篇:血金 【论“各萨迈”(在杀人命案中,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告方要出五十个人发誓)。伊本·盖斯说:“使者(对一个原告)说:‘你应该带来两个证人,否则被告将会被要求发誓。’”伊本·艾布·穆莱凯说:“穆阿维叶根据‘各萨迈’原则没有施行‘格萨斯’(以牙还牙或等量惩罚)的惩罚。”欧麦尔·本·阿卜杜·阿齐兹给他已任命为巴士里长官的阿迪·本·阿塔就有关一个在食油商的房子附近被发现一具(被谋杀了)的尸体写信道:“如果死者的亲戚们(通过给出证人)证明了他们的宣称,(那么就杀掉那个凶手);否则,不要冤枉人们,因为这个案子可能会悬而未决,直到复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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