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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篇:判决 【论一个人在何时被任命为法官?哈桑说:“安拉与法官们结了如下的约:勿跟随私欲、勿怕人、勿以些微的代价而出卖他的启示。”哈桑接着念了以下的经文:“达五德啊!我确已任命你为大地的代治者,你当替人民秉公判决,不要顺从私欲,以免私欲使你叛离真主的大道;叛离真主的大道者,将因忘却清算之日而受严厉的刑罚”(《古兰经》38∶26)又,“我确已降示《讨拉特》,其中有向导和光明,归顺真主的众先知,曾依照它替犹太教徒进行判决,一般明哲和博士,也依照他们所奉命护持的天经而判决,并为其见证,故你们不要畏惧人,当畏惧我,不要以我的迹象去换取些微的代价。谁不依照真主所降示的经典而判决,谁是不信道的人。”(《古兰经》5∶44)又,“(你应当叙述)达五德和苏莱曼,当百姓的羊群夜间出来吃庄稼的时候,他俩为庄稼而判决,对于他们的判决我是见证。我使苏莱曼知道怎样判决。每一个我都赏赐了智能和学识。我使群山和众鸟随从达五德一道赞颂我。我曾经做过那件事了。”(《古兰经》21∶78-79)哈桑继续说:“安拉赞美了苏莱曼先知,但并没有谴责达吾德先知。如果安拉未曾提及这两位使者,我都会认为法官们自毁了。但是,安拉赞扬了苏莱曼据自己的智慧而给出的判断,他也原谅了达吾德依据自己的演绎而给出的判断。”穆扎黑穆·本·祖菲尔说:“欧麦尔·本·阿卜杜·阿齐兹对我们说:‘有五种品德法官应该拥有,缺一者必有缺陷。这五种品德是:机敏、温和、清廉、刚正、好学善问。’”兼论长官们和天课管理者的报酬。法官舒莱赫一直从他的工作里拿取报酬。阿伊莎说:“监护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可以合理地拿取工资。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都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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