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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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会礼 【论在“泰什里格”日子267里功修的优越性。伊本·阿拔斯就“你们当在指定的日子里记念安拉”这节经文说道:“经文中‘指定的日子’指的是十天;‘可数的日子’指的是‘泰什里格’的日子。”中伊本·欧麦尔和艾布·胡莱赖经常在“祖勒·希暂”(伊斯兰教历十二月)的10天当中到市场的街道上念大赞词(Takbir),(朝觐的)人们都跟着他们念大赞词。穆罕默德·本·阿里则在附功拜后念大赞词】[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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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指宰牲日后的三天,即伊历十一至十三日。学者们主张这三天均应算为宰牲节的时间,也有的学者认为是两天。——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