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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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殡礼1358舒阿卜传述:伊本·希哈布说:“去世的只要是小孩,就得为他举行殡礼,包括私生子,因为他被生下时就具有信主的天性337,只要其父母双方或者特别是父亲宣称说他信仰伊斯兰。如果孩子的母亲不信伊斯兰,去世的孩子只要出了声,也应为其举行殡礼。至于流产儿则无须为其举行殡礼,因他根本就没有声音。”

艾布·胡莱赖传述:使者说:“凡婴儿初生时,均被生于信主的天性之上。后来,其信犹太教的父母把其变成了犹太教徒,信仰基督教的父母把其变成了基督徒,而信仰祆教的父母把其变成了祆教徒。他就如一头牲畜生下了一头健全的生灵,你们发现它有何缺陷吗?”艾布·胡莱赖念了如下的《古兰经》节文:“你应当趋向正教,(并谨守)真主所赋予人的信主的天性,……。”(《古兰经》30∶30)
[1358,1359,1385,4775,659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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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7“菲图尔”一词马坚先生翻译为“本性”,王敬斋阿訇翻译为“禀赋”,译者认为“本性”和“禀赋”都很模糊,没有说明究竟是什么本性和禀赋,译者根据上下文直接翻译为“信主的天性”,这种信主的天性是安拉赋予给人类的,人生来就具有这种禀赋,但新生的婴孩所具有的这种本性后来则被其父母所改造。——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