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1398: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二十七篇:天课1398艾布·哲姆赖传述:我听伊本·阿拔斯说:“阿卜杜·盖斯的使团前来觐见使者,他们说:‘主的使者啊!我们属于勒比尔部族,在我们和你之间有穆达尔的逆徒们隔着,我们只能在禁月来见你。请你给我们一些指导吧,我们不仅自己遵守,而且把你的指导告诉给我们留在家里的人。’使者说:‘我命你们四件事,同时也禁你们四件事。命你们的四件事是:1)信仰安拉,并见证除了安拉,别无主宰——使者说时,还弯了一下手指。2)履行拜功。3)完纳天课。4)交纳战利品的五分之一。禁止你们的四件事是:1)东巴议。2)纳给尔。3)汉特目。4)麦兹法提。”[53,87,523,1398,3095,3510,4368,4369,6176,7266,7556]

相关注释共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