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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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二十七篇:天课
1438
艾布·穆萨传述:使者说:“一位执行(开支)的忠实的穆斯林财管员,奉主人之命,完完美美地、态度和善地、份量充足地送出他奉命给予当给予之人,则他属两位施济者之一,(另一位是财产的主人)。”
[1438,226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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