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2212:
书
圣训号
正文
相关圣训
注释
第三十五篇:商业
2212
希沙姆·本·欧尔沃传述:他的父亲曾听阿伊莎说:“‘富裕的监护人,应当廉洁自持;贫穷的监护人,可以取合理的生活费516’这段经文是针对孤儿及其财产的监护人下降的。如果监护人是位赤贫者,他可以拿取合理的生活费。”
[2765,4575]
[516]
相关注释共1 条:
卷号
注释号
注释
3
516
(《古兰经》4∶6)——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