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篇:合伙 | 2488 | 阿巴叶·本·里法阿·本·拉菲尔据其父拉菲尔传述:当初,我们和使者在祖·户莱法602时,众人因饥饿难忍而抓获了一些骆驼和羊只。那时,使者还在队伍后面。大家忙着宰了驼羊,把肉放在锅里开始煮起来了。使者赶来后,命人把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603,然后开始分配,并规定一峰驼抵十只羊。忽然一个骆驼挣跑了,几个人在后面追,直到追得筋疲力尽。因当时马匹甚少,内中有一人就用箭将驼射倒了。使者说:“家畜惊跑时与野兽一样,都有一股野性。故你们追不上时,便可用这一方法604。”我(拉菲尔)对使者说:“明天,我们可能就会与敌人遭遇了,而现在我们连宰牲的刀子都没有。我们可以用竹片宰牲吗?”使者说:“除了牙齿或指甲之外,只要能使牲的血流出来,什么工具都行;但宰时,须以主的名字始,这样才可以食用。我告诉你们为什么:因为牙齿是骨头,而指甲是阿比尼亚人(宰牲时)的工具605。” | [2507,3075,5498,5503,5506,5509,5543,5544] | [602],[603],[604],[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