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2507: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四十八篇:合伙2507拉菲尔·本·赫蒂季传述:我们在帖哈麦的祖勒·侯莱法的山谷中俘获了一些驼和羊。人们就忙着宰了牲,而后支起锅开始煮。这时,安拉的使者赶了上来,他命人把锅里的东西倒了出来,而后公平地分配,并用十只羊抵一峰驼。正巧一峰驼惊跑了。那时大家只有几匹马,其中一个人就用箭射倒了它。安拉的使者说:“家畜惊跑起来像野兽一样,也有一股野性。如果你们追不上的话,可以用箭射之。”我说:“安拉的使者啊!恐怕我们明天就要和敌人遭遇了,可我们没有刀子,可否用竹片宰牲?”使者说:“除了牙齿和指甲之外,凡是能够使得牲流血的工具都可以用,但必须下刀快一点,(免得牲畜遭罪)。宰时念主的尊名,这样你们才可食用。我告诉你们不用牙齿和指甲的缘由,因为牙齿是骨头,而指甲则是阿比西尼亚人(宰牲时)的工具。”[2488,3075,5498,5503,5506,5509,5543,5544]

相关注释共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