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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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篇:调解
2694
希沙姆传述:阿伊莎在解释“如有妇女,恐遭丈夫的鄙弃或疏远,那么,他们俩的和解是无罪的……667”这节经文时说:“一个人因年龄大或其它原因而不喜欢妻室,他想和妻子离婚,可妻子对他说:‘别离我,你可以任意地分给我点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和解,那是可以的。”
[2450,4601,5206]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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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古兰经》4∶128)——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