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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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篇:五分之一制3095伊本·阿拔斯传述:阿卜杜·盖斯部族的代表团来觐见使者,说:“主的使者啊!我们是从拉比阿部族来的。在我们和你之间有穆达尔部族的逆徒隔着,因此我们只能在禁月中才能够来见你。请你给我们一些指导吧!我们持守之,并且教给没来到来的那些人。”使者说:“我命令你们四件事,禁止你们四件事。我命令你们:(1)信仰主,即见证万物非主,唯有主;——使者说时还弯了一下手指;(2)厦行拜功;(3)完纳天课;(4)封莱麦丹月的斋,并把获得的战利品中的五分之一交于主。我禁止你们的是:(1)东巴议,(2)纳给尔,(3)汉特目,(4)麦兹法提809。”[53,87,523,1398,3510,4368,4269,6176,7266,75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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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注释号注释
4809这四种是古代阿拉伯的酒具,不言而喻,使者连这些酒具都禁止用,饮酒更不用说了。——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