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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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篇:五分之一制3110阿里·本·侯赛因传述:在穆阿维叶的儿子耶济德杀了阿里的儿子侯赛因之后,我们从耶济德处回来后到达了麦地那。米斯沃尔·本·麦赫拉玛遇上了我,他对我说:“我可以给你帮什么忙吗?”我说:“没有什么可帮的。”米斯沃尔说:“你能把使者的宝剑给我吗?我担心人们会从你的手中把宝剑夺走。以主发誓,假如你把剑交给我的话,任何人都别想从我的手中拿走,除非要了我的命!”阿里·本·艾布·塔利卜曾向艾布·哲赫勒的女儿(朱韦丽娅)求婚,其时法蒂玛已是他的妻子。我亲耳听见使者在向人们演讲时提到此事,当时我已接近成年。使者说:“法蒂玛是我的女儿,我担心她会就她自己的信仰而受考验。”接着使者又提到了他的另一位女婿属白尼·阿卜杜·舍目斯人。使者夸赞他是一位好女婿,说:“无论他说什么,都说实话;他向我许诺了什么,他就履行什么。我决不会把合法的事物变为非法的事物,也决不会把非法的事物变为合法。但是,以主发誓,主的使者的女儿和主的敌人816的女儿绝不会在一起。”[926,3714,3729,3767,5230,527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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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6这儿指艾布·哲赫勒。请参阅《古兰经》111章。——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