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48: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二篇:信仰48祖拜德传述:我就穆尔吉艾派的(外在行为和信仰无关的)观点请教艾布·瓦伊勒,他依据阿卜杜拉·本·麦斯奥德的传述回答道:“使者说:‘中伤穆斯林为犯罪52,杀害穆斯林为叛教。’”[6044,70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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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这儿的“有罪的”一词是从阿拉伯语“Fusug”(副素各)一词翻译而来,该词的原意是“淫荡的、淫乱的”等意,引申为“迷路的、不承认”等意;在宗教的用语中意指:“不虔诚的、不信教的和违抗安拉的命令”等意。这儿的“有罪的”与宗教用语所指意同。因为在伊斯兰看来,任何人的生命、财产和名声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属主命(安拉的命令)的范畴,故我在这里把“Fusug”(副素各)直接译为“有罪的”,关于这一点读者可参阅6043段圣训和6045段圣训,以及6044段圣训中的“论”。在6044段圣训的“论”里,布哈里直接用了禁止这个词汇。另外,6045段圣训中又出现了“Fusug”(副素各)一词,在这段圣训中我把该词直接译为“不信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