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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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篇:婚姻5088欧尔沃传自阿伊莎:“艾布•侯宰法是随使者参加过白德尔战役的人之一,他像使者认栽德为义子一样也认一位辅士妇女的释奴名叫萨利姆的为义子,并且还把自己兄弟的女儿杏德嫁给他做妻子。在蒙昧时代,凡认他人为儿子者,人们就称呼此人为养父的儿子,而且他可以继承养父的遗产,直到安拉降下‘你们应当以他们父亲的姓氏称呼他们。在安拉看来这是更公平的。如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是谁,那么,他们是你们的教胞和亲友。’(《古兰经》33∶5)(这段经文下降后),那些被认做义子的人重新被归宗于其父。至于不知其父是何人者,皆是毛拉和宗教方面的兄弟。为这事,赛赫丽找过使者,她说:‘安拉的使者啊!我们一直认萨利姆为义子,安拉为此降下了经文,正如你所了解的。’传述者还谈了很多。[4000,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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