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5503: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七十三篇:屠宰和打猎5503阿巴叶·本·里法阿·本·拉菲尔据其父拉菲尔传述:我说:“主的使者啊,我们没有刀子可以用来宰牲。”使者说:“只要能使牲的血流出来,什么工具都行;但宰时,须以主的名字始,这样才可以食用。不要用牙齿或指甲宰牲。我告诉你们为什么。牙齿是骨头,而指甲是阿比尼亚人所用的工具。家畜惊跑时与野兽一样,都有一股野性。故你们追不上时,便可用这一方法1578。”[2507,2488,3075,5498,5504,5506,5509,5543,5544][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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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注释号注释
71578参阅5498段圣训。——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