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5544: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七十三篇:屠宰和打猎5544拉菲尔传述:他说:“在一次旅途当中,我们和使者在一起。当时,有一峰骆驼惊跑了,一个人就用箭射倒了那峰驼。使者说:‘家畜惊跑时与野兽一样,都有一股野性。故你们追不上时,便可用这一方法。’我对使者说:‘主的使者啊,我们正在战争和旅途当中,我们想宰牲,可是没有刀子。’使者说:‘只要能使牲的血流出来,什么工具都行;但宰时,须以主的名字始,这样才可以食用。不要用牙齿或指甲宰牲。我告诉你们为什么:因为牙齿是骨头,而指甲是阿比尼亚人所用的工具。’”[2507,2488,3075,5498,5503,5506,5509,5543,5544]

相关注释共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