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6787:
圣训号正文相关圣训注释
第八十七篇:法度6787阿伊莎传述:吴萨麦来为一位犯有偷盗行为的妇人说情,使者回答说:“你们之前的人毁灭了,因为他们经常只对弱者穷人采取法律行动,而放过贵族富人。以掌握我生命的主发誓!假如我的女儿法蒂玛犯下了如此罪行,我必断她的手1998。”[2648、3475、3732、3733、4304、6787、6788、6800][1998]

相关注释共1 条:
卷号注释号注释
81998这段圣训主要强调的是在伊斯兰信仰体系中,法大于人。下面的6788段圣训的论和圣训都说明了伊斯兰的这条法则。——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