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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婦女的楷模 ——先知的女兒法蒂瑪

熱度4879票  瀏覽1145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6月16日 15:13

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名

        提要

        法蒂瑪是伊斯蘭先知穆聖的愛女,在歷史上一直受穆斯林的愛戴,中國穆斯林稱她為聖女,即穆聖的女兒。法蒂瑪於穆聖為聖的第五年(西元615年)伊曆6月20日誕生于麥加。法蒂瑪誕生的年代,正是穆聖奉安拉之命宣揚伊斯蘭教的初期,是最艱苦的歲月。麥加多神教徒,尤其是各部落首領,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地位,竭盡全力阻止穆聖的宣傳,用最殘酷的手段迫害穆聖和響應他的號召、皈依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無疑,法蒂瑪的誕生給穆聖帶來了無限的慰籍,因為,法蒂瑪是安拉賜予穆聖的「考賽爾」[①],是「後世樂園所有婦女的領袖」。每當穆聖不辭辛苦地宣傳伊斯蘭教,遭受多神教徒的否認、譏諷,折磨時,只要回到家中,看到可愛的女兒法蒂瑪,把她抱在懷裡,穆聖的心靈就得到了安慰,甚至他從法蒂瑪的身上能聞到樂園的芳香。

        本文將從法蒂瑪一生的不同階段,捕捉她的高尚品德,以及她為伊斯蘭教做出的傑出貢獻,以便穆斯林,尤其是穆斯林婦女把她作為楷模,用她的言行舉止感化自己,引導自己的一生。

 

        一、法蒂瑪的誕生

        法蒂瑪於穆聖為聖的第五年(西元615年)伊曆6月20日誕生于麥加。法蒂瑪誕生後,穆聖給她取了許多美妙的名字,經常用不同的名字呼喊她,而且每個名字的背後都講述著法蒂瑪的人生經歷和高尚美德。法蒂瑪有九個名字:法蒂瑪、薩迪格、穆巴拉克、塔希勒、澤克葉、拉澤葉、麥爾澤葉、穆哈迪色、澤赫拉。其中穆聖叫得最多的名字是法蒂瑪,其次是宰赫拉,有時也把兩個名字合併起來,叫法蒂瑪·宰赫拉。法蒂瑪一詞有「分開」之意。穆聖說:「我把我女兒取名法蒂瑪,是因為安拉將讓她和熱愛她的人與火獄分開。」宰赫拉一詞的含義,據伊瑪目薩迪格說:「穆聖把法蒂瑪稱為宰赫拉,是因為當她禮拜時,她的光照亮了天上所有的人(天使),正如星辰照亮地上的人一樣。」此外,「薩迪格」有誠實之意,指法蒂瑪為人誠實;「穆巴拉克」有吉祥之意,指法蒂瑪的誕生給人們帶來了吉祥; 「塔希勒」有純潔之意,指法蒂瑪心靈純潔,善良慈祥;「澤克葉」有聰穎之意;「拉澤葉」有滿意、知足之意,指法蒂瑪對安拉的前定知足滿意;「麥爾澤葉」有被喜悅之意,指法蒂瑪受安拉的喜悅。

        此外,法蒂瑪還有一些別名,如溫母·侯賽因(侯賽因的母親)、溫母·哈桑(哈桑的母親)、溫母·艾伊麥(眾伊瑪目的母親)、溫母·艾比哈(父親的母親)[②]等。

 

        二、法蒂瑪的童年

        法蒂瑪誕生的年代,阿拉伯處於蒙昧時代,人們生活悲慘、愚昧無知、崇拜偶像、野蠻廝殺、嗜血成性,尤其對婦女的歧視達到了歷史的極點,婦女社會低下,被視作罪惡和不幸的淵源。當時阿拉伯人以得子為榮,生女為辱,當他們得到生下女嬰的消息時,就像蒙受奇恥大辱,有的數天不出門,害怕別人取笑,有的乾脆把剛剛生下的女嬰活活埋掉。正如《古蘭經》說:「當他們中的一個人聽說自己的妻子生女兒的時候,他的臉黯然失色,而且滿腹牢騷。」(16:58)又說:「當被活埋的女孩被詢問的時候。」(81:8)

        法蒂瑪誕生不到兩歲,穆聖公開傳教,遭到了麥加多神教徒的瘋狂進攻,穆聖帶領弟子和家屬撤退到阿布·塔利布山口,在貧瘠的山中,穆聖和穆斯林遭受到了麥加多神教徒的經濟封鎖,生活極其困難,但穆聖沒有向敵人低頭,仍堅持完成安拉賦予他的使命,向人們宣傳伊斯蘭教。當時,法蒂瑪只有兩歲,在幼年,就跟著父母,飽嘗戰爭之苦,但也鍛煉了她不畏強權、堅持正義、堅忍不拔的崇高精神。如果說,在艾布·塔利布山口被敵人封鎖的三年裡,法蒂瑪遭受了同齡人難於承受的苦難,那麼,當她6歲時,所發生的事件,更令她身心俱碎。在這一年,她的母親赫迪傑歸真,給她幼小的心靈帶來了巨大的打擊,法蒂瑪從此失去了母愛。在艾布·塔利布山口時,雖然穆斯林生活艱難,遭受炎熱、饑餓的折磨,但法蒂瑪在母親的懷抱中,在父母的呵護下,一切磨難和痛苦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從她的心靈中消失,但母親的歸真,對一個僅有5、6歲的法蒂瑪來說,無疑是一次沉重的打擊。這一年不僅對法蒂瑪來說,是一個災難,對她的父親穆聖來說,也是巨大的悲痛,因為在這一年,穆聖的愛妻赫迪傑和他的叔叔艾布·塔利布相繼歸真,前者是他日夜相伴的愛妻,也是第一位接受伊斯蘭教的女性。身為麥加富豪的赫迪傑,與穆聖結婚後,傾其所有,從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大力支持穆聖的傳教事業,穆聖說:「當眾人否認我時,赫迪傑第一個誠信我的使命;當人們遠離我時,赫迪傑第一個信仰我宣揚的伊斯蘭教,有她的存在,我從未感到孤獨,求主慈憫她。」後者則是穆聖的重要靠山,穆聖在傳教中,每當遇到古萊氏人的折磨和壓迫時,都是他的叔叔艾布·塔利布挺身而出,保護他。所以穆聖把這一年命名為「悲痛年」。

 

        三、穆聖對法蒂瑪的教育

        阿拉伯蒙昧時代是典型的重男輕女的時代,婦女沒有任何地位,不僅受到歧視,而且淪為奴隸,經常成為家庭暴力的犧牲品。俗話說,女人半邊天,在人口結構上,婦女占社會總人口的一半,從教育發展上,婦女作為母親,對後代的文化教育,德智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眾所周知,提高婦女地位,改善婦女的生活狀況,對社會的發展,人性的完美都具有重要作用。有鑑於此,先知穆罕默德在提高婦女權利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首先,穆聖雖然有數個子女,但都先後夭折,只留下了法蒂瑪一個女兒,這也是安拉的特殊安排,是為了讓穆聖在提高婦女、熱愛女兒方面做出光輝的榜樣。其次提高婦女的地位關鍵在於提高婦女的文化素質,因為知識是人生價值的最好體現,任何人,任何民族,如果沒有知識,就不能發展,社會地位就難於提高。因此,穆聖為了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特別強調男女平等,尤其強調對婦女的文化教育。穆聖要求婦女求知,用知識武裝自己,在此方面,穆聖為了給人們作出榜樣,在歧視婦女的時代,特別重視法圖的文化教育,從小就讓她背誦《古蘭經》,學習知識,陶冶她的道德。穆聖要通過對法蒂瑪的教育,告訴人們,婦女也能夠成為知識淵博的學者,也能夠對社會的發展,伊斯蘭教的傳播做出巨大貢獻。

        穆聖非常愛法蒂瑪,尤其在赫迪傑歸真後,穆聖為了不讓法蒂瑪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對法蒂瑪倍加關愛,經常把她抱在懷裡。在人們都歧視女兒,遠離女兒的時代,穆聖把自己的女兒法蒂瑪放在心坎上,對法蒂瑪的身心成長給予無微不至的關懷。

        當一位聖伴問穆聖:「你為何如此喜歡法蒂瑪?」穆聖回答說:「她是安拉賜予我的禮物,我每次親吻她,都能聞到樂園的芳香。」[③]穆聖通過自己的言行告訴人們,生男生女沒有任何區別。他經常要求人們放棄重男輕女、鄙視婦女的思想。穆聖說:「你們不要憎惡女兒,她們是你們巨大的慰籍。」又說:「你們中最好的人是善待婦女和女兒的人。」穆聖認為,撫養女兒將得到安拉的巨大報酬。他說:「誰養了三個女兒,並教授他們禮節,給她們結婚,善待她們,誰將進入樂園。」甚至在給自己的子女贈送禮物時,穆聖也要求人們不要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穆聖說:「你們要在子女間公平分配贈品,如果我要偏愛,我必多贈予女兒。」 伊瑪目阿裡說:「安拉的使者見一個人親吻自己的一個孩子,而不親吻另一個,就對他說:你為何不公平對待自己的子女?」

        有三大因素對子女的教育非常重要,這三大因素就是:父母的行為、教育方法、教育環境。法蒂瑪之所以取得成功,成為穆斯林的優秀楷模,就是因為穆聖對以上三大因素的重視。首先穆聖作為安拉特選的使者,無論是在宣傳伊斯蘭教方面,還是對法蒂瑪的教育方面都言傳身教,以身作則,率先遵行。在教育方法方面,穆聖首先教育法蒂瑪的道德修養,加強她對安拉的虔誠信仰,因為,道德和信仰是人之根本,失去了這一根本,人生就沒有任何價值,其次,穆聖作為安拉的先知,如果他想得到物質享受,他完全可以做到應有盡有,但穆聖自己艱苦樸素,同時也要求法蒂瑪生活簡樸,自力更生,疼愛孤兒,賑濟窮人。這裡列舉穆聖在教育法蒂瑪的兩個實例:

        1. 一天,法蒂瑪要求穆聖給她買一枚戒指,穆聖溫和地對她說:「你祈求安拉賜予不是更好嗎?當你晚上禮拜時,你虔誠地向安拉祈求,安拉回應答你的祈求的。」

        當晚,法蒂瑪在禮夜功拜時,虔誠地向安拉祈求。那天夜裡,法蒂瑪做夢,夢到自己在樂園裡有一座寬大的宮殿。第二天早晨,她把這個夢告訴給穆聖,穆聖就對她說:「孩子,今生不是你追求的目的,後世才是永生的,安拉許諾那些為後世而奮鬥的人們,他們將進入永恆的樂園。」[④]

        2. 據艾斯瑪·賓圖·歐科斯的傳述:一天,我在法蒂瑪家裡,穆聖進來後,看到法蒂瑪戴著一個項鍊,是她的丈夫阿裡買的。穆聖就對法蒂瑪說:「法蒂瑪,你要注意自己的舉動,不要讓人們說,先知的女兒佩戴金銀首飾。」

        法蒂瑪就把項鍊賣了,並且把賣項鍊的錢購買了一個奴隸,當即釋放。穆聖對法蒂瑪的這一做法感到非常高興。

        3.法蒂瑪結婚生孩子後,家務活非常繁重,阿裡建議找一位僕人幫助做家務。法蒂瑪把這一想法告訴給穆聖,穆聖對她說:「我教授你比找僕人更好的事,你晚上睡覺前念誦『سبحان الله』(讚美安拉)34遍;『الحمد لله』(一切讚頌全歸安拉)33遍;『الله اکبر』(安拉至大)33遍。」

        法蒂瑪便遵照先知的叮囑去做。阿裡對她說,你去向安拉的使者要求解決今世的事,他把獲得後世巨大報酬的方法教授給了我們。[⑤]

        類似的傳述很多,從這些傳述中,我們可以看到穆聖是如何教授法蒂瑪提高自己的精神修養,如何與人們親近。法蒂瑪是伊斯蘭先知的女兒,她完全可以過上貴族的生活,但穆聖教育她,穆斯林的一生是為人民奉獻的一生,是為人們排難解憂的一生,穆斯林應該為建立和平、公正、友愛的社會奉獻自己的一切,對於穆斯林來說,真正的享受是在後世,而非今世。法蒂瑪就是在這樣的教育環境中成長的,加上她本人的勤奮努力和對穆聖教導的嚴格遵循,她成為了伊斯蘭最傑出的女性,成為了穆斯林婦女最優秀的楷模。

 

        四、法蒂瑪與父親同甘共苦

        法蒂瑪自幼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兩歲時與父母在艾布·塔利布山口度過了艱難的歲月。在那裡,麥加多神教徒為了阻止穆聖的宣傳,把穆聖和所有皈依他的穆斯林逐出麥加城,穆聖被圍困在艾布·塔利布山口長達三年時間。5歲時法蒂瑪的母親歸真。法蒂瑪自從知事的那一刻,就親眼目睹父親因完成安拉的使命,宣揚伊斯蘭教遭到麥加多神教徒的百般阻撓和折磨。對穆聖的遭遇,法蒂瑪的內心感到萬分悲痛,同時也無法理解,自己的族人為何要傷害一位拯救他們擺脫愚昧的善良先知。法蒂瑪背地裡經常悄悄流淚,但在穆聖的面前仍表現得非常堅強,而且經常安慰父親。

        據歷史記載,自穆聖的叔叔艾布·塔利布歸真後,穆聖失去了靠山,多神教徒更加肆無忌憚地攻擊和迫害穆聖。有一天,穆聖外出宣教,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夥地痞歹徒把垃圾扔在頭上。穆聖回到家裡,法蒂瑪立即拿水給穆聖洗頭,一邊擦,一邊流淚。穆聖安慰說:「女兒啊!不要哭泣,安拉會保佑你的父親,免遭敵人的傷害。」[⑥]

        有一天,麥加多神教徒煽動艾布·者黑勒阻止穆聖傳教。穆聖在卡爾禮拜時,艾布·者黑勒把一個羊下水扔在穆聖頭上,旁邊的多神教徒起哄嬉笑,沒有一個人敢上去保護穆聖。法蒂瑪聽到消息後,立即跑去,幫助穆聖擦去身上的污垢,並憤怒地訴斥多神教徒的惡行,用自己的身體保護穆聖。[⑦]

 

        五、法蒂瑪的婚姻

        法蒂瑪8歲時,隨阿裡遷徙麥迪那,開始了新的生活。穆聖遷徒麥迪那後,受到麥迪那穆斯林的熱烈歡迎和大力支持,伊斯蘭教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雖然穆聖仍面臨麥加多神教徒和麥迪那基督教與猶太教的反對和進攻,但穆斯林的力量逐漸強大,能夠自我保護,能夠抵抗敵人的進攻。

        法蒂瑪是遷移麥加後的第二年與阿裡結婚的,這一時期是法蒂瑪一生中最幸福的時期,首先她的丈夫是阿裡,阿裡從小在穆聖家中長大,他是第一位皈依伊斯蘭教的男性,也是穆聖忠實的追隨者中最有知識的人,其次,在這一時期,法蒂瑪除了做一些家務事外,還幫助穆聖宣傳伊斯蘭教,教授婦女伊斯蘭知識,甚至隨穆聖參加抵抗敵人的戰役,在後方護理傷患。

        對於法蒂瑪與阿裡的婚姻有三點值得大書特書,值得後人學習和效仿。

        (1)、擇偶的標準

        無論對於男人還是對於女人來說,婚姻都是一件人生大事,而擇偶的標準則是婚姻幸福的關鍵。在阿拉伯蒙昧時代,大多數婦女擇偶的標準是金錢。在當時,由於婦女沒有社會地位,許多婦女都希望嫁給有錢人,哪怕歲數懸殊再大,因為只要嫁給了有錢人,一生的幸福就有保障。而法蒂瑪則不一樣,她的擇偶標準是知識、信仰和美德。

        穆聖關於擇偶的標準說:「當有人來求婚時,如果你們看中他的信仰和忠誠,就應當把自己的女兒許配給他,如果你們不這樣做,大地上將出現災難和罪惡。」

        據歷史記載,當時有許多著名聖伴向穆聖提出與法蒂瑪結婚的請求,其中有艾布·拜克爾、歐麥爾、阿布杜·拉哈曼·本·奧夫等,穆聖去徵求法蒂瑪的意見,都被以各種藉口婉言拒絕。其實,穆聖心中一直希望阿裡前來求婚,但阿裡知道,自己一貧如洗,用什麼去向法蒂瑪求婚呢?直到有一天,阿裡在艾布·拜克爾和歐麥爾等聖伴的鼓勵下,鼓足勇氣來到穆聖跟前向法蒂瑪求婚,穆聖內心非常高興,但婚姻大事,得徵求女兒的同意,他便去屋裡與法蒂瑪商量,穆聖對法蒂瑪說:「女兒啊!有些事你都看得很清楚,阿裡•艾比•塔利蔔同我們家的關係密切,而且又是一個傑出的伊斯蘭人才。我曾經向安拉祈禱,祈求安拉啟示我安排好女兒的親事,把女兒嫁給安拉最喜悅的人,得到安拉最多恩慈的人。今天,阿裡來到我們這裡,就是為了這個。不知你有什麼想法?」

        法蒂瑪聽到父親這番明確的提議後,害羞地低下頭,沉默不語。穆聖看懂了女兒的心思,高興地說:「安拉乎艾克白勒(安拉至大)!女兒的沉默就是對求婚同意的表示。」

        從以上傳述中可以看出,法蒂瑪在擇偶時注重的是知識和信仰。法蒂瑪在穆聖的精心培養下,道德高尚,信仰虔誠,在所有女性中,沒有任何人能與她媲美。所以,她要選擇一位有知識,虔誠敬畏安拉,願為安拉之道無私奉獻的人作為終生伴侶。這樣的人,在穆聖的眾聖門徒中,非阿裡莫屬。也只有阿裡才能與法圖法般配,正如伊瑪目薩迪格說:「如果安拉沒有創造阿裡,在大地上,從人祖阿丹直到世界末日,沒有人能與法蒂瑪般配。」[⑧]穆聖說:「安拉命令我把法蒂瑪嫁給阿裡。」

 

        (2) 婚姻簡樸

        伊斯蘭教規定,在婚姻中,男方應向女方交付一定的聘禮,以表示自己對女方的誠意,聘禮的多寡應視男方的經濟能力。然而,在有些地方,高額聘禮已成為沒有經濟能力的男人娶妻難於攀越的門檻,致使神聖的婚配變質,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伊斯蘭教強調簡樸的婚姻,認為,婚姻的基礎應建立在愛和信仰的基礎之上,而不是以物質來衡量婚姻門當戶對的標準。穆聖說:「在我的教民中最好的婦女是面容善良,索要聘禮最少的人。」在此方面,法蒂瑪的確做出了光輝的榜樣。

        當法蒂瑪同意阿裡的求婚後,穆聖問阿裡:「阿裡啊!你有什麼東西可以作為聘禮?」阿裡立即回答說:「我只有一把寶劍,一匹馬、一件鎧甲,還有一頭幫我在果園中澆水的駱駝。」

        穆聖說:「寶劍和戰馬是你必須用的,你要用它保衛安拉的正道,與多神教徒作戰,那頭駱駝,你要用它拉水澆灌果園,就用那身鎧甲作為聘禮。」阿裡聽到穆聖同意這門婚事,感到非常高興,立即把鎧甲賣了,換得480個迪爾汗[⑨],交給了穆聖,作為給法蒂瑪的聘禮。

        阿裡給法圖法的聘禮後來成為穆斯林的優良傳統,廣為流傳,被虔誠的男女穆斯林效仿,甚至教法學家把法蒂瑪的聘禮定為「聖行」,鼓勵穆斯林在確定聘禮方面以法蒂瑪的聘禮為標準,不要過分地超過這個標準,以免給男方造成經濟上的壓力,但也不能低於這個標準,以保障女方應有的權力。

        穆聖把阿裡贈送給法蒂瑪的聘禮480個迪爾汗全部買成嫁妝。他讓比拉勒購買香水,讓艾布·拜克爾購買衣服和家裡的一些必需品,穆聖給法蒂瑪的嫁妝總共只有16樣,一件襯衫,一頂戴頭,一件長衫,一床用大棗樹葉編織的草席,一張床,一個磨等。

 

        (3)夫妻恩愛

        法蒂瑪結婚後,雖然家境貧寒,房屋簡陋,一無所有,但她非常知足,並盡心盡力地操持家務,盡自己的一切努力幫助丈夫的事業,讓丈夫感覺到家庭的溫馨。正如《古蘭經》說:「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悅,互相憐恤。」(30:21)法蒂瑪與阿裡正是這節經文的真實寫照。

        一天穆聖問阿裡:「你的妻子法蒂瑪怎麼樣?」阿裡立即回答說:「在安拉的道路上,她確是一位得力的內賢助。」阿裡還說:「只要回到家裡,見到法蒂瑪,我的一切憂傷和勞累全部消失。」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法蒂瑪作為一位妻子,也希望能夠擁有漂亮的衣服,美麗的金銀首飾,但她從未向阿裡索要過任何東西,她知道,在伊斯蘭教的發展處於最關鍵的時刻,最需要的就是無私的奉獻。所以,無論遇到什麼困難,法蒂瑪都儘量自己去解決,以便減輕阿裡的負擔。

        有一次,法蒂瑪家裡的食物所剩無幾,快要斷炊了,法蒂瑪把僅有的一點吃的留給了孩子,而她自己忍饑挨餓。第二天,阿裡吃完飯,還感覺不飽,便叫法蒂瑪再給些吃的,法蒂瑪把家裡無炊下鍋的事告訴給阿裡,阿裡對法蒂瑪說:「你怎麼不告訴我呢?以便我想辦法解決。」法蒂瑪說:「我不希望你給你增加負擔。」

        阿裡便出去向一位朋友借了一個迪納爾,準備到市場上去購些食物,但走到半路,遇到聖伴米格達德,他因為家裡沒有吃的,正愁眉不展,不敢回家,阿裡又把手中的一個迪納爾施捨給他,自己卻空著手回家。

        阿裡與法蒂瑪夫妻恩愛,互相體貼,互相幫助,法蒂瑪操持家務,培養孩子,阿裡或隨穆聖四處奔波,宣傳伊斯蘭教,勸化人們放棄迷信,皈依安拉的宗教,或奔赴前線,抵抗多神教徒的進攻。阿裡回到家裡,經常幫助法蒂瑪做家務。伊瑪目薩迪格說:「阿裡找柴挑水,法蒂瑪磨面做飯。」 多麼和諧美滿的家庭!

 

        六、慷慨好施的法蒂瑪

        穆聖生活的年代,社會分配極不公平,部落貴族揮金如土、妻妾成群、奴僕蟻集,而平民百姓一貧如洗、衣不遮體、食不裹腹,到處都是乞丐。穆聖在奉安拉之命宣傳伊斯蘭教後,極力維護奴隸和窮人的權力,大力宣傳樂善好施的思想,以建立社會公正,維護窮人應有的權力。穆聖的女兒法蒂瑪也像其父親一樣,把自己擁有的一切都奉獻在安拉的道路上,盡自己的一切努力去幫助那些窮人,只要遇到需要幫助的人就慷慨解囊,有時甚至自己寧願餓著,也不讓伸手乞討的窮人失望,或空手而歸。在施捨方面法蒂瑪的確為穆斯林樹立了榜樣。歷史書上關於法蒂瑪施捨濟貧的光輝事蹟數不勝數,這裡列舉幾例:

        1. 法蒂瑪結婚時,穆聖用阿裡的聘禮給法蒂瑪買了一件新襯衫,在新婚那天晚上,法蒂瑪正在禮拜,突然有一位窮人來到門口大聲說:「先知的後裔啊!請幫幫我,哪怕是給我一件舊襯衫。」

        法蒂瑪只有兩件襯衫,一件是她穿了多年的舊襯衫,另一件是她父親穆聖為她的新婚買的新襯衫。法蒂瑪捨不得把父親的禮物贈給門口的窮人,準備把那件舊襯衫施捨出去。但她立即想起了《古蘭經》第三章92節經文:「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你們分舍自己所愛的事物。」她立即改變了主意,把那件新的襯衫施捨給了那個窮人。

        第二天晚上,穆聖看到女兒穿著原來的那件舊襯衫,就問她:「你怎麼不穿我送你的那件新襯衫呢?」法蒂瑪說:「我施捨給窮人了。」「如果你為你的丈夫穿上那件新襯衫不是更好嗎?」穆聖對法蒂瑪說。法蒂瑪回答說:「我從你身上學到了奉獻精神,我的母親赫迪傑把自己所有錢財給了你,你又把錢財全部奉獻在安拉的道路上,以至你手無分文,甚至有一天,一位窮人來向你乞討一件襯衫,你連一件襯衫都沒有,對自己手中沒有東西施捨給窮人而感到內疚。所以安拉降啟示說:『你不要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也不要把手完全伸開,以免你變成悔恨的受責備者。』(17:29)」穆聖被法蒂瑪的虔誠感動得流下了淚水。

        2. 有一次,法蒂瑪的兩個孩子哈桑和侯賽因生病,穆聖和眾門徒前來看望,大夥建議阿裡和法蒂瑪許願,祈求安拉佑助,使兩個孩子儘快痊癒。阿裡和法蒂瑪就許願,待兩個孩子病痊癒後,把三天齋。沒過幾天,哈桑和侯賽因的病好了。阿裡和法蒂瑪決定完成許願,齋戒三天。在把齋的三天時間裡,每天開齋時,都有一位乞丐上門乞討食物,第一天來的是一位窮人,第二天來的是一位孤兒,第三天來的是一位俘虜,阿裡和法蒂瑪都把開齋飯施捨給乞丐,自己餓著肚子睡覺。第三天,穆聖看到阿裡和法蒂瑪身體消瘦,雙眼凹進,便尋問發生了什麼情況,法蒂瑪把經過告訴給穆聖,穆聖一方面心疼阿裡和法蒂瑪的身體,另一方面為他倆有如此崇高的奉獻精神而感到高興和自豪。針對阿裡和法蒂瑪寧願自己受餓,也要施捨救濟窮人的偉大精神,安拉降示經文說:「他們為喜愛真主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76:8)[⑩]

 

        七、法蒂瑪對子女的教育

        母親對子女的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說,母親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師。法蒂瑪與阿裡結婚後生有兩個兒子,哈桑和侯賽因;兩個女兒,宰奈布和溫姆·庫爾蘇姆。法蒂瑪的子女都為伊斯蘭教的傳播做出了巨大貢獻,尤其哈桑和侯賽因,被穆聖稱為後世樂園青年人的領袖,在歷史上,他們受到了穆斯林的熱愛和尊敬。這一切都與法蒂瑪的教育有著密切的聯繫。

        法蒂瑪特別重視孩子的教育,並通過各種方法鼓勵孩子學習知識,加強信仰。據聖訓經記載,當哈桑7歲時,法蒂瑪對他說,你去清真寺裡聽你爺爺在講什麼,然後回來把聽到的講給我聽。哈桑遵照母親的吩咐,每當穆聖在清真寺裡發表演講,或傳達安拉的啟示時,哈桑就去清真寺裡,坐在一個角落,靜靜地聆聽穆聖的演講。哈桑自幼天資聰穎,記憶超群,小小的他能夠把穆聖的演講一字不漏地講述給法蒂瑪,甚至能夠背誦穆聖傳達的新的啟示。一天,阿裡回到家裡,法蒂瑪把穆聖宣讀的新的啟示誦讀給阿裡聽,阿裡奇怪地問:「你沒有去清真寺,從哪裡學到這節經文?」法蒂瑪指著在一旁玩耍的小哈桑說:「是你兒子教給我的。」[11]

 

        八、法蒂瑪的虔誠

        作為虔誠的穆斯林首先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公無私的奉獻精神,更重要的是要篤信安拉,堅守拜功,經常讚頌安拉,尤其要堅持完成夜功拜。《古蘭經》說:「夜裡,你應當以小部份時間向他叩頭,以大部份時間讚頌他。」 (76:26)又說:「他們在夜間只稍稍睡一下。」(51:17)法蒂瑪的確認真嚴格地遵循了這些經文。無論白天有多忙,有多累,但她都要堅持禮夜間拜,從不鬆懈。據伊瑪目哈桑說:每個主麻的前一夜,我母親法蒂瑪幾乎徹夜不眠,一直禮拜、贊主,直到清晨,才稍稍睡一會。一次,我聽到她做「嘟啊」,為她認識的每個人祈求安拉慈憫,但就是沒有聽到他為自己而祈求安拉。後來,我問她,這是為什麼?母親法蒂瑪對我說:「凡事先人後己。」

        哈桑巴士拉說:「在穆聖的教民中,沒有人能比法蒂瑪虔誠,也沒有人能比法蒂瑪禮過的拜多。有時候,法蒂瑪因禮拜雙腳都站腫了。」[12]

        穆聖愛法蒂瑪,除了父親對女兒的天倫之愛外,更重要的是因為法蒂瑪的善良、仁慈、純潔和對安拉的虔誠。正因為此,穆聖多次對人們說:「法蒂瑪是我的一部分,誰對她不敬,就是對我不恭;誰熱愛她,就是熱愛我。」[13]

        安拉為穆聖的後裔滌淨了靈魂的一切污垢,他們自出生的一開始,就純潔不染,品德高尚。據歐麥爾·本·艾比·色勒麥說:當「先知的家屬啊!真主只欲消除你們的污穢,洗淨你們的罪惡。」[14]這節經文下降時,穆聖正在溫母·薩勒麥的房間,他把阿裡、法蒂瑪、哈桑和候賽因叫來,穆聖把他的大衣蓋在法蒂瑪、哈桑和候賽因的頭上,阿裡站在後面,穆聖便祈求安拉說:「主啊!這就是我的家屬,求你消除他們的污穢,洗淨他們的罪惡。」站在旁邊的聖妻溫母·薩勒麥對穆聖說:「安拉的使者啊!我和他們一樣,是你的家屬嗎?」穆聖說:「你只是我的妻子,你是善良的人。」也正是因為此,穆聖把法蒂瑪稱為「穆斯林婦女的領袖」,要求所有穆斯林都以法蒂瑪為楷模,學習她為主道奉獻的精神,學習她刻苦耐勞、艱苦樸素、樂善好施、助人為樂的風尚。

 註釋:

 [①]  考賽爾——源於《古蘭經》第108章:「我確已賜你多福,]故你應當為你的主而禮拜,並宰犧牲。怨恨你者,確是絕後的。」意為多福。經注家們認為,「考賽爾」(多福)指,穆聖的伊斯蘭正道將由他女兒法蒂瑪的後代傳承、保護和發揚。

[②] 阿拉伯人有一個風俗,一般不直呼人們的名字,稱呼男人時,一般在其長子的後面冠以「艾布」,即某人的父親,婦女則冠以「溫母」,即某人的母親。人們稱法蒂瑪為「溫母·艾比哈」(父親的母親),指法蒂瑪對其父穆聖的孝敬和對穆聖的安慰,尤其在穆聖的愛妻、法蒂瑪的母親赫迪傑的去世,給穆聖帶來了沉重的打擊,是法蒂瑪對穆聖的愛,抹去了穆聖心靈的悲傷。此外,這個稱呼也標記法蒂瑪在穆聖傳教事業中做出的巨大貢獻。

[③] 《布哈拉聖訓集》 卷43,第6頁。

[④] 《光的海洋》 卷43 第48頁。

[⑤] 《光的海洋》 卷43 第83-85頁。

[⑥] 《伊本希沙姆史》 卷2,第58頁。

[⑦] 《布哈拉聖訓集》卷5,第8頁。

[⑧] 《裡紮聖訓集》,卷2,第59頁。

[⑨] 迪爾汗為當時的銀幣,每個迪爾汗約為3.2-3.5克。

[⑩] 《經注典範》卷25,第345頁。

[11] 《光的海洋》,卷43,第238頁。

[12] 《光的海洋》,卷43,第84頁。

[13] 《穆斯林聖訓集》

[14] 《古蘭經》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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