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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基本的真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3765票  瀏覽737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17


  尋找根源

  萬物產生的根源是什麼?有人拿世上某些事物當作萬物之因,比如說:偶像,動物,甚至個人。但崇拜偶像與相信巫術一樣,不入真正宗教之列,而宗教只是相信一位至高無上的造物主。有些「不信主者」認為可以消滅的人或物不會是造物者,反而天上不會消滅的星體值得去崇拜;但科學已證明沒有一種天體是永恆不變的,這亦證明了天體不會是造物者。既然造物主不是大型的物體,而這些大型物體其實是由很多細小的單元組合而成,「不信主者」便轉移目標,尋找最根本的,永恆的聚合單元。他們以為,有了這些單元,就能解釋一切,而神存在的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了。可惜這些基本單元後來被發現也是會消滅的。人們從分解化合物中知道物質是由若干元素組成,而元素由分子組成,而分子又由原子組成;但原子並不是如希臘人所以為的不可分裂的物質,它們是由某些更細小的東西組成,這便是我們所要找尋的「因」嗎?可惜這些東西卻不是固定的物質,而是非常奇特的東西,它們的質量隨著它們的移動而改變;還有,我們不能直接觀察這些「東西」,它們的存在只可從它們的表現推斷出來。

  永恆的造物主     

  以前「不信主者」所持之理由之一,是他們見不到主。但人是有理性的,他不必憑肉眼直接看到才肯相信,因為要相信事物的存在可憑觀察得到的現象推斷出來,但這樣對「不信主者」說簡直是白費心機。其實科學已再三證明了「信主者」的論據,因為推論法正是唯一證明粒子存在的方法。

  我們要尋找的造物主(或稱因)必定是永恆的,也就是沒有開端的。既然沒有開端,那必是自足存在,也就是說,不必依賴他物來存在或延續其存在的。若是如此,這個「因」應是永遠不會消滅的。因此,一切可以消滅的事物,均不能永恆不變。所有形式的物質,包括粒子,都可消滅,而每一形式的物質必定受其他形式的物質所影響,於是,無論何種形式的物質都不會是永恆的。所以「不信主者」不能仰賴科學找到滿意的答案,科學是無法為他解決一些不合邏輯的事的。

  自然的答案    

  有些「不信主者」說:「為何要尋找永恆呢?欲窮世上的有限,我們是不必外求永恆無限的造物主的。如果我們要解釋甲,我們得找出它的自然之「因」--乙;要解釋乙,則找出丙,如此類推。這一系列因果不一定要止於最終的「因」,它們可以是無窮盡的。」

  要指出這個說法的謬誤,我們可用下述的例子說明:獨裁者聽到有人造他的謠言,下令秘密警察去追查。問甲,甲說是從乙那兒聽來;問乙,乙說是從丙處;問丙,丙說是從丁處....這樣下去,如果假定「聽者-傳者」的連鎖關係是無窮無盡的話,那麼謠言的真正最終來源便無法找到;可是,事實上必有一個造謠者去製造謠言,所以「聽-傳」的因果關係不可能是無窮盡的。同樣,任何被產生的物質本身不能用做解釋其他被產生物質的來源,而只有那些不被產生的物質才可以解釋被產生物質的來源。  

  最終的根源---因     

  「不信主者」的非理性及違反科學原則的態度我們談過了,現在讓我們看看「信主者」的立場。「信主者」與「不信主者」的態度相反,他是用理性去分析,是與科學原則相符合的。他認為萬物不會來自虛無,亦非來自其它可消滅的物質。因此,「物」必然是從某種永恆不滅的東西而來,而永恆不滅的也就是自足存在、超出限制,他的屬性亦是無窮無盡的。

  這個永恆不滅的「因」如何引生「果」--即世間萬物呢?物質之產生不出兩個方式:(1)自然演變(2)由他物刻意去創造。

  一切自然的「因」,以第一種方式產生「果」;理性的「因」,則以第二種方式產生「果」。例如:火不是有意把水燒沸的,水沸卻是盛了水的器皿挪近火源的結果(自然演變);但主婦是有意燒水泡茶,主婦的本質裡是沒有一樣東西會自然產生茶的,所以主婦是憑意志(刻意)決定要不要泡茶。

  自然的「果」的產生不單純依靠一個「因」,還受到很多別的因素影響。舉例說:要水煮沸不單靠火,水一定要放在容器內,挪近火,又須有足夠的氧氣等....。但是,永恆的「因」卻是自足存在,不須依賴別的因素來體現的(存在,表現)。如此說,它不以自然的因果律來體現,它的體現是刻意的。而由於是刻意的體現,這個永恆之「因」必是活的,自足的。所以創造世界的造物主是〝活的〞、有〝意志的〞,自足存在及擁有其他同樣推論出來的特質。這個從客觀公正得來的結論,正合乎造物主向祂的使者所啟示的真理,而在祂的啟示中,我們可得到更完美的答案。

  「我們從哪裡來?」是最根本的問題。這個問題有了答案,我們才可以回答「我們因何存在?」及「我們今後往哪裡去?」。而「不信主者」未能解答那根本的問題,他們對其餘兩個引申出來的問題亦得不到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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