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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基本的真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3764票  瀏覽737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17


  真主的經典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主的話語,但那不是主的唯一訓諭。在穆聖之前,真主曾賜給眾使者訓諭,猶如祂賜給穆聖的一樣。所以,要成為真正的穆斯林,我們便要一同相信以前所降的經典,如賜給姆撒(摩西)的經典(Torah)及賜給以撒(耶穌)的經典(Gospel)。因為真正的信者,是那些:「他們確信降示你(穆聖)的經典,和在你以前降示的經典,並且篤信後世。」(古蘭經2章4節)

  主創造人類,讓人類可以侍奉祂(崇拜祂)。侍奉真主於是成了人類的仁愛本性,故此,除非人類先明白他因何被造,否則他不可能達到有仁愛之心及得到心靈上的平安。仁慈公正的主,在多方面幫助我們達到這境界。祂賦予我們善性,即認識主,侍奉主;祂賦予我們道德感和理解的能力;祂使整個宇宙充滿自然的啟示,引領會思考的人去認識造物主的存在。但為了使事情更容易去明白,讓人多知道一些主的偉大,和指引人類一個更具體的方法去侍奉祂,於是自有人類以來,主就通過眾使者降給人類明文的話語。古蘭經稱述這些話語是指引、光明、啟示、提醒....。這些經典基本上都帶來同樣的信息:「在你(穆聖)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都奉到我的啟示,除我之外絕無應受崇拜的。所以你們應當崇拜我。」(古蘭經21章25節)

  而這一切經典所闡釋的就是伊斯蘭--即服從主。安拉的宗教是伊斯蘭,所以努哈(諾亞)、伊布拉欣(亞伯拉罕)、亞固布(雅各)及他的兒子們、眾門徒及姆撒(摩西)、以撒(耶穌)等,沒有一個不是穆斯林。

  所有使者帶來的宗教,論本質,論基礎,都是一樣的。但基於同一信仰而行的生活方式,後來結果未必相同。此中原因,可能是除了古蘭經外,別的經典都未能完整無缺的傳下來:有些完全丟失;有些殘缺不全;有些被人竄改了。而古蘭經卻受到真主的保證,永遠不能被人竄改,永遠得到真主的保護。

  主的使者

  使者是人,蒙主恩寵,被挑選出來為主傳話。自覺的努力不能使人成為主的使者,這是主的恩寵,只給予應得的人。所以,使者的地位和普通人不同,雖然他們也是人,但他們在道德,精神及學問上的修養都極高,他們有資格把「光明」帶到世上。主挑選使者時,都給他們證明,以證實他們所宣稱的,並使他們有別於冒充的使者--神巫或卜算的人。沒有使者會背棄主的訊息,或不能以身作則的。

  有人問穆聖的行為如何?穆聖的妻子回答:「古蘭經」。她的意思是,穆聖是古蘭經要求的一切理想的化身。古蘭經強調使者的本性屬人,及他們所肩負的重任的本質,這兩點我們需要詳加解釋。

  儘管使者與普通人不同,儘管他們與真主有特殊密切的關係,但他們仍是人。他們生子,也是被生的;他們飢則食,渴則飲;會睡覺,會死亡,會忘記事情,會犯錯誤。他們的知識是有限的,他們之所以能預知未來,全憑得到真主的啟示。除非他們得到主的允許,否則不能代任何人向主求情,他們也不能使人走上正道。總之,使者在宇宙的運行中是沒有影響力的。

  一個特別被主強調的使者是以撒(耶穌),正如阿丹一樣,他是主用泥土造的。他是瑪利亞的兒子,不是主的兒子,他母子倆都吃食物。他確是主的「話語」的體現,但他是凡人,他不應該被人誤認為擁有神的屬性的人。他是主的「話語」,只因為主說「有」,他便存在了。世上每一事物存在,也是主「話語」的體現;而以撒之所以被強調,只因為他的被創造是更直接的來自真主的「話語」了吧!因此,以撒是主的忠心僕人,從不自承有任何神聖的地方。

  使者受主差遣,擔上替主傳話的重任,這項任務不像表面所看那般容易,古蘭經對此亦有詳細的解釋。重點是:使者的職責僅為替主傳訊息給世人,訊息交代清楚後,世人的反應如何,他們不須負上任何責任。因為主已賦予人分辨真偽的能力,尤其在宗教方面,祂更賦予人自由意志,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真理。由於只有主才知道每個人的內心,所以也只有主才能決定什麼人是值得指引,什麼人該留在黑暗無知裏,不得光明。使者沒有這種權力,無法隨自己意思去指引他所意欲的人。「你(穆聖)當教誨,你只是教誨(他們的),你絕不是監察他們的」(古蘭經88章21~22節)

  定度( QADAR)     

  這個字原本的意思是:「特定的度量」。它有很多相關的意思,例如:先確定一事物的質、量、地位,才著手創造它。

  真主是萬物的創造者,祂創造每一事物,都依照一定的度量去做。祂在創造一事物之前,已先知道那事物的一切--它的大小及性質等。祂選定完成創造的時間、地點,亦擬定了被造物消殆的時間、地點。所以,相信真主的人,都相信世上沒有偶然發生的事。如果他遇上什麼不如意的事,他應說那是主的安排,所以人不應該花時間去追悔和擔憂;若有什麼稱心如意的事,亦不應誇耀,應該感謝主。古蘭經說:「大地上所有的災難,和你們自己所遭的禍患,在我創造那些禍患之前,無不紀錄在天經中。這事對於真主確是容易的,以免你們為自己所喪失的而悲傷,為祂所賞賜你們的而狂喜。真主是不喜愛一切傲慢者,矜誇者的。」(古蘭經57章22~23節)

  自由意志與前定   

  如果主預先決定了每一事物的前途,包括人的自由行為,那麼,怎樣的行為才算得上是自由?而我們又怎樣才算是負責呢?為了這問題,在伊斯蘭早期的時候已有兩派走向極端的神學理論:一派認為人有自由意志及責任,他們否認主的先知先覺,斷言在我們實行了「自由」行動後,主才知道;而另一派則認為,我們的自由行為是與死物的移動無異(譯者註:即人的行為與死物一樣,並不是己身的意志所能控制的)。

  我們且不必採納這些極端的見解,因為,把人的責任感與主的意旨連成一起是不難的。主聲言人是自由存在,而祂在創造每一個人之前,必已知道每一個人怎樣去利用自己的意志,例如,接納或拒絕主的訊息。主的預知和把預知的事紀錄起來,就是「定度」。但如果我們任意行使意欲,上述第一派學說的人便說:「我們可能違反主的意旨,所以說,不是每一件事都是依從主的意旨而做成的。」古蘭經對以上的話,給我們的提醒是:主立意我們有自由意志,也是祂准許我們任意行使我們的意志的。「這確是教誨,誰願意覺悟,誰可以選擇一條通達他的主的道路。除真主意欲外,你們決不意欲。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蘭經76章29~30節)

  對於以上的古蘭經訓,上述第二派學說的人說:「要是真的這樣,那祂應該阻止我們行惡呀!」對!祂當然可以,但祂讓人有自由的選擇,尤其是有關信與不信的問題。如果主阻止人行惡,迫他們向善,人便不自由了。

  有人會說:「如果我們的行為是主預先所定的,那麼,我們的行為其實本來就是主的行為呀!」這是混淆不清的。真主要我們有自由意志--有選擇及決定的意志。祂創造一些條件使我們能夠運用意志,否則,我們可以說吃飯睡覺也是主的行動了。主創造吃飯睡覺這些事,但不親行這些事。

  另外一個混淆不清的是:如果主容許我們行惡,那祂必定贊同惡行了。讓人憑意志做事,賦予人能力去做那件事,跟批准並贊同人去做那件事,根本是兩回事。主不一定同意每一件祂容許我們做的事,舉例說,祂讓人選擇信與不信,可不等於祂喜歡不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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