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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經典經濟思想特點概論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阿拉伯世界研究》    作者:劉天明
熱度5748票  瀏覽929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3月26日 15:19


  
  三、崇商重商的價值觀念
  
  伊斯蘭教發源地阿拉伯半島的漢志地區,自古以來就是東西方商業要道之一。在這一地區的麥加、麥迪那等城市,幾乎人人都參與商業活動,富商的社會地位十分顯赫。這種特殊的社會經濟狀況、自然地理條件和阿拉伯人的傳統生活與文化,決定了伊斯蘭教具有重視商業、崇尚商人的價值取向。伊斯蘭教重商、崇商的價值觀念還體現在鼓勵教民遠行經商的論述中:「誰為主道而遷移,誰在大地發現許多出路和豐富的財源,……真主必報酬誰」(4:100),信徒出外旅行時,即使減短拜功,也是無罪的。《古蘭經》明確指出,作為對世人的一種施惠,真主為人們通過海陸交通運輸,準備好了內部與外部的貿易途徑,因為交通始終是國際貿易最重要的運輸手段,為此反復地敘述船舶,以提示人們要記住這是真主的恩惠,而注意利用它們,甚至把航行作為表示真主的存在與全能和知慧的跡象之一。[15]110《古蘭經》中多處提到「出外奮鬥」者、「大地上尋找財富者」,主要指的是商人,認定經商是受真主喜愛的職業。把為經營商業而旅行,稱為「尋求真主的恩惠」(62:10;73:20;4:100),把為經營商業而周遊各地的人們與為真主而戰的人相並提,「他知道你們中將有一些病人和別的許多人,或旅行四方,尋求真主的恩惠;或為真主而戰……」(62:10;73:20;4:100)。伊斯蘭教的創始者穆罕默德曾這樣評價過商人:「商人猶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可信賴的奴僕」,「誠實的商人在報應的日子將坐在主的影子之下」,「忠實可靠的商人,在復活日,將與烈士們在一塊兒。」[9]他給予商人以高貴的榮譽。另外,伊斯蘭教特別強調「遜奈」的啟示。所謂「遜奈」,在聖訓意指「穆聖」的言行以及經過「穆聖」許可或默認的別人的言行。就「行」來說,穆罕默德也有過經商的經歷。在他年輕時,曾為古萊氏富孀赫蒂徹經商,「他從不怠忽職守,事實上他證明自己是個精明、誠實的經理人」 [10]。強調「遜奈」的啟示,也體現出伊斯蘭教所具有的崇商、重商的傳統。
  比較世界三大宗教後發現伊斯蘭教崇商、重商的特點極為顯著。中世紀的基督教鄙視商品經濟,奥古斯丁總主教說過:「從事商業工作,實質上就是一種罪惡,因為它使人的性靈從真理即上帝方面轉移開了。」保羅教主曾武斷地說:「在基督教當中不要有商業活動。」[11]20佛教更是宣揚禁欲出世的宗旨,同追求現實功利的商業根本不相容。
  
  四、法律化和制度化特點
  
  從理論思辯的視角來看,伊斯蘭經典經濟思想的闡述具有非邏輯性推理、語錄命誡式特點。「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借詐術而侵蝕別人的財產,惟借雙方同意的交易而獲得的除外」(4:20)。這是有關維護財產權的命誡。「一切相同的東西,必須等量交換,當面交清。多要多給,都是利息,雙方一律同罪」[5]356。這是關於商品交換的命誡。這類嚴厲的命令式指示在伊斯蘭經典中隨處可見,其非邏輯推理式特點躍然紙上。
  非邏輯性特點同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的論述方式很相似。但中國的經濟思想沒有命誡式特點。如孔子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13]這句話直率地道出了孔子只要是求富有道就樂於躬求的心情。在表達心情的話語中體現出他的經濟價值觀念,但不是論辯、推理式的闡述經濟思想,更不是命令、指示性的。
  非邏輯性同西方的理性思辯方式不一樣。西方古典經濟思想奠基于古希臘時代,色諾芬、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是主要的代表人物。他們的經濟思想已透出了邏輯理性的光亮。色諾芬專論經濟的著作有《經濟論》和《雅典的收入》,「他最先論述了分工和市場的關係,認識到分工的規模取決於市場的大小……」《經濟論》雖是以對話的形式來闡述觀點,但提出問題—提出觀點—舉例說明—深入分析的理性思辯方法已初露端倪。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從社會分工來論證組織國家的正義原則,並且從使用價值來看分工,認為個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而才能卻是片面的,因此人們必須分工和互助。分工能增進效用的質和量,分工是社會分為等級的基礎,」[14]403-404理性思辯的特徵已十分明顯。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學著作奠定了這門學科的基礎。他非常重視理性歸納,「沒有歸納,就不可能有從一般中‘取得的’知識。」[15]36他的經濟思想主要見於《政治論》和《倫理學》中。他將理性歸納運用於經濟學說中,闡述了「經濟」所研究的主要內容,區分了「經濟」和「貨殖」的概念。不僅區分了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而且區分了「商品—貨幣—商品」和「貨幣—商品—貨幣」兩種流通形式。亞里斯多德奠定了西方古典「理性思辯」經濟學的基礎。
  伊斯蘭經典的經濟主張不僅僅是一種經濟思想,也是一種經濟法律,一套經濟制度和穆斯林經濟行為的指南、準則和生活方式。《古蘭經》被認為是真主的啟示,是基本的法律淵源。聖訓是僅次於《古蘭經》的第二大立法依據。伊斯蘭教法則是更為完備、詳細的具體法律規定。所以伊斯蘭經典經濟主張同時具有法律的性質。由於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中包含著對伊斯蘭經典經濟思想的信仰,使伊斯蘭經典經濟思想成為神授和聖人所授的至高信條,具有神聖、絕對的權威地位,所以,伊斯蘭經典經濟主張又成為虔誠的穆斯林自覺遵從的指南和準則。在非伊斯蘭國家,伊斯蘭的經濟主張並沒有形成法律的效力,但虔誠的穆斯林群眾也基本上能按伊斯蘭經典經濟主張的要求去從事經濟活動,逐漸使這些主張內化為穆斯林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如伊斯蘭經典中有關消費的一系列禁戒已成為穆斯林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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