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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是穆斯林頭等善功

熱度7466票  瀏覽1180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0年5月13日 18:52

上星期日﹐許多地方的媒體報導﹐是西方的“母親節”﹐於是乎﹐做生意的人又迎來了招財進寶的好機會﹐鼓勵不常回家的兒女們給媽媽送禮物﹐一支康乃馨或餐館一頓飯﹐表示“孝敬”。   據說“母親節”源自古希臘﹐還有許多伴隨的希臘神話故事﹐但被歐洲人一忘就是三千年。  近代以來﹐西方資本主義迅速發展﹐物質極大豐富﹐有人為了多掙錢﹐也有人為了貪圖享受和個人自由﹐傳統的家庭觀念遭到嚴重破壞﹐把老媽媽丟在老家無人問津。

西方市場經濟演變的結果﹐講究法制﹐不講道德﹐所以孤獨的老母在家﹐餓死凍死﹐兒子不承擔法律責任﹐歸根結底還是資本家得利。  但是﹐教會還是講良心的﹐因為須遵循《聖經》的傳統道德﹐可以對拜金社會帶來的破壞給一點可憐的補償。  所以﹐最初在工業革命之後的英國﹐英格蘭的教會提出外出打工或發財的兒女們不要忘記家有老母﹐把基督教四旬齋的第四個星期日定為“母親日”﹐要孩子們回家看看。

近代的美國教會﹐也發現了同樣的問題﹐第一次在1872年﹐波斯頓的教友們舉行母親節集會。  又經歷了35年﹐在1907年﹐費城的教會宣佈﹐把每年的五月第二個星期日定為公眾的“母親節”。  可憐天下父母心﹗   在殘酷競爭和拼搏的資本主義制度下﹐世人的母親們總算得到被翅膀硬了飛出去的兒女們在一年之中有一天想到她們。  我們歡呼美國教會﹐在母親們遭受市場經濟衝擊而兒女們遠走高飛的艱難歲月裡﹐喚醒民眾的良心﹐騰出一點點時間思念他們的母親﹐就這一天﹐給老母親送去一點人間的溫暖。

 現在我們來看看﹐伊斯蘭關於對父母的關係。  首先﹐根據伊斯蘭﹐孝敬父母是每個信士的天職﹐父母應受到崇敬的地位僅次於崇拜真主。  其次﹐伊斯蘭沒有特定的某日“母親節”﹐而堅持把孝敬父母化解為每天的實際行動﹐就像當年父母養育兒女那樣。 《古蘭經》說﹕“你的主曾下令說﹔你們應當只崇拜他﹐應當孝敬父母。 如果他們中的一人或兩人在你的堂上達到年邁﹐那麼﹐你不要對他倆說﹕‘呸﹗’ 不要呵斥他倆﹐你應當對他倆說有禮貌的話。 你應當畢恭畢敬地服侍他倆﹐你應當說﹕‘我的主啊﹗ 求你憐憫他倆﹐就像我年幼時他倆養育我那樣。’”(17﹕23-24)

在《古蘭經》中﹐真主以命令的形式指示信士孝敬父母有十一次﹐明確的經文出現在不同的情節中。 每次經文﹐都在告誡信士﹐不可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和他們為兒女付出的幾十年辛苦﹐如﹕“我曾命人孝敬父母。”(29﹕8)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的母親辛苦的懷他﹐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和斷乳的時期﹐共三十個月。”(46﹕15)

 第一﹐在人類的自由行動中﹐真主曾經同人類締約﹐其中一個重要的內容是孝敬父母。  人類文明的道德原則﹐第一是崇拜真主﹐其次就是孝敬父母。 《古蘭經》說﹕“當時﹐我與以色列的後裔締約﹐說﹕‘你們應當只崇拜真主﹐並當孝敬父母﹐和睦親戚﹐憐憫孤兒……。’”(2﹕83)

第二﹐人生存在社會中﹐必須善待所有的人﹐首要就是孝敬父母。  如果孝敬父母有缺陷﹐其他善功難以成立﹐因此孝敬父母佔有伊斯蘭的道德準則第一位。  《古蘭經》說﹕“你們當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當孝敬父母﹐當優待親戚﹐當憐憫孤兒﹐當救濟貧民﹐當親近近鄰﹑遠鄰和伴侶﹐當款待旅客﹐當款待奴僕。  真主確是不喜愛傲慢的﹑矜誇的人。”(4﹕36)

第三﹐天下事﹐必有是非﹐壞事和醜事不可為﹐而在人間關係中﹐孝敬父母是首善﹐俗話說﹕“萬事孝為先”﹐是一切善功的關鍵﹐提綱挈領﹐帶動全面。 《古蘭經》說﹕“你說﹕‘你們來吧﹐來聽我宣讀你們的主所禁戒你們的事項﹕你們不要以物配主﹐你們當孝敬父母﹔你們不要因為貧窮而殺害自己的兒女﹐我供給你們和他們﹔你們不要臨近明顯的和隱微的醜事﹔你們不要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除非因為正義。  他將這些事囑咐你們﹐以便你們瞭解。’”(6﹕151)

伊斯蘭道德原則規定﹐孝敬父母為人間第一要務和最基本的善功。  而在父母兩位長輩之中﹐母親的地位高於父親。   據阿布‧胡萊伊拉傳述﹐有弟子前來向先知穆聖請教﹐他首先應當侍奉誰﹖   先知穆聖回答說﹕“你的母親。”  他又問﹕“那麼﹐其次呢﹖”  先知穆聖說﹕“你的母親。”   他再問﹕“再其次應當侍奉誰呢﹖”  先知穆聖回答說﹕“還是你的母親。”   如果按形象的排列來比方﹐母親應受到的侍奉和尊敬﹐不僅是第一位﹐而是佔有前三位﹐在第四個位置上﹐才輪到也應受侍奉的父親。

孝敬父母﹐並非絕對服從﹐在認主獨一的原則性問題上﹐ 須劃清信仰的界線﹐不能退讓﹐但不影響對老人的侍奉和尊敬﹐這是伊斯蘭的孝敬價值觀。  《古蘭經》說﹕“我曾命人孝敬父母 ---- 他母親弱上加弱地懷著他﹐他的斷奶﹐是在兩年之中 ---- (我說)﹕‘你應當感謝我和你的父母﹔唯我是最後的歸宿。  如果他倆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東西配我﹐那麼﹐你不要服從他倆﹐在今世﹐你應當依禮而奉事他倆﹐你應當遵守歸依我指的道路﹔唯我是你們的歸宿﹐我要把你們的行為告訴你們。’”(31﹕14-15)

人生在世﹐遵循許多原則﹐成為生活的指南。  所謂“原則”﹐就是行事﹑說話和思考問題的法則﹑標準和價值觀﹐是非分明﹐主次明確。  在伊斯蘭的生活原則中﹐第一是認主獨一﹐其次是孝敬父母﹐第三是弘揚為主道奮鬥的精神。  一次﹐兵臨城下﹐先知穆聖組織全城男子漢拿起武器﹐奔赴前線﹐保衛城內人的生命安全。  當時﹐他叫住了一名士兵﹐命令他回家去﹐照料他臥床不起病中的老母。 這名士兵向先知穆聖請求﹐要求上前線﹐先知穆聖對他說﹐現在對你來說﹐照顧老母比上前線為真主而戰更為重要。

根據拉赫曼‧馬蘇德的傳述﹐他說﹕“我曾經向真主的使者請教﹐什麼是最重要的行為﹖  他回答說﹕‘按時禮拜。’  我問﹕‘其次呢﹖’  他說﹕‘孝敬父母。’  我又問﹕‘再其次呢﹖’  先知穆聖回答說﹕‘為主道而奮鬥 ---- 吉哈德。’”

 伊斯蘭對父母的尊敬是具體的行為。  現代的俗話說﹕“(對待人)真心﹐假心﹐看他是否捨得花錢。”   有些人把漂亮的話說盡﹐而是少有實際行動﹐所謂忠心耿耿﹑毫無私心﹑對父母盡全孝的“大孝子”﹐多數只是說說而已﹐經不起實踐考驗。  根據伊斯蘭的法制﹐父母對兒女的全部財產擁有主權。 根據聖妻阿依莎傳述﹐有一個人到先知穆聖這裡來告狀﹐說他父親欠他的債務不還﹐怎麼辦﹖  先知穆聖回答他說﹕“你和你的全部財產﹐都屬於你父親所有。”

 伊斯蘭的孝道﹐不限於父母老人活著的時候﹐他們歸真之後﹐兒女還應繼續向已故父母表示孝敬。  以下是對歸真後父母盡孝道的可行方法﹕

 一﹐ 每天禮拜之後﹐為父母做都阿宜﹐向真主為他們求饒恕﹔

二﹐ 以已故父母之名施捨﹐做善功﹔

三﹐ 以已故父母之名﹐做公益事業﹐如建造清真寺﹑圖書館﹑橋樑道路﹑慈善機構﹔

四﹐ 以已故父母之名朝覲﹐或出資請別人代為朝覲﹔

五﹐ 以已故父母之名﹐誦讀《古蘭經》﹔

 六﹐ 以紀念已故父母之名﹐製作和散發宣教品﹐弘揚正道。

在今日西方社會宣傳“母親節”的商業氣氛中﹐穆斯林也應當思考對父母的孝敬﹐但我們遵循伊斯蘭的原則﹐不是今天一日給老媽媽買禮物﹑搥背﹑洗腳﹑做家務﹐晚上告辭﹐說明年的今天再來。  穆斯林應當對父母時刻關懷和安撫﹐照顧日常生活﹐滿足物質和感情上的需要。 對父母的孝敬﹐是必修善功的頭等大事﹐可以取得真主的喜悅。  我們祈求真主引導我們做孝敬的兒女﹐祈求真主恩賜我們父母身體健康﹐如果他們已歸真﹐求真主恩賜他們安寧﹐提高他們在後世的品級。 阿敏。

(阿裡編譯自Say not even “Fie” to Parents by Dr Ahmad S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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