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伊斯蘭之光 >> 主頁 >> 穆斯林資訊 >> 特別關注 >> 詳細內容 在線投稿

穆斯林媒體應遵守伊斯蘭準則

熱度3911票  瀏覽379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2年3月23日 11:11

由穆斯林世界聯盟主辦的穆斯林媒體與新聞工作研討會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在印尼首都雅加達勝利閉幕,大會通過了《氣節準則》(the Code of Honor)決議,號召全世界從事媒體工作的穆斯林機構與業者,在新聞從業中必須遵循伊斯蘭的道德準則。

 這是第二屆國際穆斯林媒體工作研討會,主題是“穆斯林世界的新聞與通訊技術:機遇與挑戰”,與會代表有伊斯蘭國家文化與資訊部長和各大穆斯林新聞媒體領導人,以及各國穆斯林資深媒體學者。 本次大會進行了三天,對現代世界媒體的發展現狀與重要性進行了深入討論,彙集觀點,統一認識與立場,擬定了對當前穆斯林媒體同行具有指導意義的《氣節準則》,成為大會決議。 該檔特別強調,伊斯蘭國家和穆斯林媒體在當前世界擔負著重大責任和職能,因此必須堅持伊斯蘭的基本原則,保持高度的穆斯林自尊和氣節。

大會秘書處主任穆罕默德·穆薩在大會閉幕前宣讀了《氣節準則》全文,檔說:“經過充分討論和擬定的氣節準則是本次大會的主要成果,必須向全世界穆斯林資訊與媒體部門廣泛傳達,廣而告之,成為行動指南。”   穆薩教授是新西蘭肯塔伯雷大學媒體專業專家,他說:“這次研討大會圍繞著氣節準則這個主題討論了三天,因此最後通過的氣節準則體現了這次大會精神,成為全世界穆斯林資訊與媒體的工作指導原則。”

《氣節準則》共分四章:(一)基本原則與目標;(二)維護穆斯林權利;(三)穆斯林媒體的職責;(四)穆斯林媒體與個人的責任。

在“基本原則與目標”一章中,準則要求所有穆斯林資訊與媒體工作者“堅持伊斯蘭的信仰原則與價值觀為基本立場”,“在當前流行的全球化與西方化的逆流中捍衛伊斯蘭光輝形象”並且“根據伊斯蘭的法制(沙裡亞)精神和新聞媒體職業道德原則,保障言論自由和規範化行為。”

在“維護穆斯林權利”一章中,資訊與媒體工作必須遵循伊斯蘭的法制原則,維護穆斯林民眾的各種合法權利,如知情權、享用權、新聞工作者自由環境與方便的權利。

第三章強調說,作為穆斯林的媒體或新聞工作者,在遵循國際媒體新聞規範的同時,也擔負著堅守伊斯蘭的原則,“捍衛伊斯蘭的信仰傳統、歷史真相與光榮文明,特別是保護阿拉伯語為《古蘭經》與崇拜真主的穆斯林共同語言。”  穆斯林的媒體與新聞工作者,“有責任對抗無神論與反伊斯蘭思想對伊斯蘭與穆斯林發洩的仇視與敵意。”

 第四章的內容包括“支援各國穆斯林人民的正義鬥爭,反抗政治壓迫與外來佔領”,並且遵循國際新聞工作職業道德中“不鼓吹暴力,不公佈血腥殺戮,不煽動仇恨的原則。”  在如今世界上,新聞工作已經成為跨越國界的職業,必須遵守各國新聞工作共同遵守的原則,如“不捲入地方派系衝突”,根據伊斯蘭法制精神堅持報導與確認新聞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這些普世人道原則,與“伊斯蘭道德準則”不相悖。

在大會閉幕式上,印尼宗教事務部長蘇爾亞德哈馬·阿裡做最後總結說,大會秘書處根據穆斯林資訊與媒體《氣節準則》,發表了“穆斯林世界媒體雅加達宣言”,對這次大會與通過的決議給予充分肯定。 他表達了印尼政府對各國代表的熱情支持表示致謝,為這次大會勝利召開表示讚賞,並且決心參與會後各種具體部署。 他代表印度尼西政府表示決心,爭取做執行與落實大會精神的示範和榜樣,為迎接穆斯林世界的資訊與媒體新時代做積極努力。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
TAG: 媒體 穆斯林
頂:147 踩:202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21 (920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21 (849次打分)
【已經有1793人表態】
491票
感動
373票
路過
425票
高興
504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發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並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復【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