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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友愛、多元共存的伊斯蘭文化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人民政協報    作者:阿地裡江•阿吉克力木
熱度4474票  瀏覽38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2年8月26日 21:34

伊斯蘭教是主張和平、宣導平等和追求和諧的宗教。伊斯蘭教認為,萬物源于真主的創造,而多元文化群體的存在,其意義在於讓人們在保持各自文化特色的基礎上平等相待,交流溝通,增進理解,和睦共存。

促進跨民族、跨宗教、跨文化的多元和諧關係是伊斯蘭教和諧理論的核心之一。在伊斯蘭教看來,信仰的多樣性是人類適應多樣生態環境的結果,是人類體現認同和追求歸屬感的根基,也是人類幸福感的源泉。

伊斯蘭教賦予人們自由選擇宗教信仰的神聖權利,禁止強制性地讓人們信奉某一種宗教。這種自由和寬容精神為穆斯林開展不同宗教間的和平對話及和諧相處奠定了理論基礎。《古蘭經》教導我們,必須堅持以最優美的言詞和寬容的態度踐行和平、寬容、團結、忍耐的理念。

在伊斯蘭教傳播初期,穆斯林受到多神教徒殘酷迫害,但是,伊斯蘭教依然要求穆斯林善待他們,給他們提供保護。在阿拉伯帝國和奧斯曼帝國時期,伊斯蘭教賦予各種宗教學說同等的地位。在當今伊斯蘭教國家,除穆斯林之外的其它宗教信徒同樣享受著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歷史和現實表明,伊斯蘭教對待其他宗教的寬容態度,對構建宗教和諧並存的關係產生了積極深遠的影響。

從西元7世紀開始,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創傳後迅速向外傳播,成為中東、北非,中亞以及東南亞地區眾多國家的主要宗教和文明形式。可貴的是,穆斯林並沒有以優勢自居,而是虛心地向其他宗教及其傳統文化學習,特別是在阿拔斯王朝前期掀起了著名的“百年翻譯運動”,把大量不同文明的書籍翻譯成阿拉伯文,為東西方文化的交流作出了重大貢獻。

在我國明末清初,江南與雲南等地有一批穆斯林宗教學者,既通曉伊斯蘭教教義,諳熟阿拉伯文、波斯文,又精通儒家典籍,兼及佛、道各家義理。面對教外人士因不理解伊斯蘭教而產生的異議,他們“以儒詮經”,即以中國傳統文化的概念、範疇、語詞與表述方式,結合伊斯蘭教經典,著書立說,解釋經籍,宣揚伊斯蘭教教義,把伊斯蘭文化與中國傳統文化結合在一起,為伊斯蘭教在中國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是中國伊斯蘭教界推動不同文明對話的成功實踐。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宗教界努力發掘各宗教蘊含的豐富的和諧思想,推動宗教內部、宗教與宗教之間、宗教與社會其他方面之間的對話。各宗教團體領導人共同提出了“發揮優勢,共建和諧中國宗教;五教同光,創建和諧寺觀教堂”的倡議。

近年來,以中國宗教和諧的偉大事業為目標,中國伊斯蘭教協會領導人和工作人員多次與中國五大宗教領袖舉行“宗教對話”性質的座談會,與各大宗教領袖一起出席國際文明對話會議,選派優秀穆斯林學者積極參加國際伊斯蘭教關於團結、中道、寬容、反對偏激的,主張“文明對話”的研討會,開展“解經”工作,號召教職人員積極宣傳和闡釋伊斯蘭教中道、寬容、和平、和諧、合作的思想主張,反對極端主義的侵蝕,獲得良好效果。

綜上所述,伊斯蘭教不僅蘊涵著深厚的宗教和諧的理念,而且無論中外,都有著建構和推進宗教和諧關係的優良傳統。今天,面對全球多元文化共同發展和我國改革開放的迫切需求,我們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更要團結引導廣大穆斯林群眾繼續堅持愛國愛教傳統,大力弘揚宗教和諧理念,團結廣大穆斯林群眾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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