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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清真寺門口乞討的教法判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網絡翻譯    作者:侯賽因編譯
熱度3614票  瀏覽39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9:45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一切讚頌全歸真主,祈願真主賜予他的使者慈憫和平安。

  除非迫不得已,或者在教法所許可的需求前提下,可以向人們乞討施捨外,其他乞討都是非法的。至於那些擁有當天口糧者,那他們的乞討是非法的。假如出於迫不得已而向人們乞討施捨,那麽在清真寺門前進行乞討是無妨的。但是不要進入到清真寺裏去索要,因爲這樣會影響禮拜者,讓他們不能專心紀念真主和學習知識。

  對此,巴勒斯坦古都斯大學教法及教法原理系教授,哈薩姆·阿凡尼博士說:乞討是在公共場所、清真寺向人們索取施濟,乞討者中有些人將其作爲一種職業,一生都在乞討,有的人在死後留下了大筆錢財。這方面的案例不是少數。

  艾布·哈米德·安薩里說:“原則上來說,乞討是非法的,但是在迫不得已和確有其不可避免的需求時則是允許的。如非迫不得已,則是非法的。我們之所以判定其爲非法是因爲乞討與下面三方面受禁止的事情是緊密相聯的。

  第一,乞討顯示出對真主的抱怨。因爲乞討便是示貧,是抱怨真主恩惠的短缺,是不折不扣的抱怨。就好比一個僕人向人乞討一樣,是對其主人形象和名譽的詆毀,同樣,真主僕民的乞討也是對崇高真主的詆毀,是必須禁止的,除非是快要餓死或迫不得已時才可以乞討。

  第二,除真主之外,乞討者向他人的乞討都是對自身的羞辱。信士不應該在真主之外的人面前自輕自賤,他的卑賤只在真主御前。在真主面前的卑賤其實是自尊。至於其他的人,他們也是和乞討者一樣的被造物,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應該在人們面前自輕自賤。乞討除了讓乞討者羞辱自己外,也是對被乞討者的羞辱。

  第三,一般來說,乞討本身對被乞討者也是一種羞辱。也許被乞討者心地善良,但是卻能力有限;如果爲遭遇乞討而感到羞愧或者爲了沽名釣譽而勉強施濟,那乞討者這樣的做法是受禁的;如果被乞討者拒絕施捨,那也許他會感到自尊心受到傷害,因爲他認爲拒絕施捨使他的形象成爲一個吝嗇之人。因此,不管是被乞討者勉強施捨而損失錢財,還是因拒絕施捨而顔面盡失,都是對被乞討者的傷害,而乞討者是導致傷害的原因,傷害他人是非法的:除非迫不得已,否則不得傷害他人。(《宗教學的復興》205/4)

  有人曾經詢問伊本'泰米葉,能否在清真寺內乞討?他回答說:

  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則禁止在清真寺內和清真寺外乞討,如果實在是出於無奈而在清真寺內乞討,則不得傷害任何人,不要引入注目,行乞時實話實說,輕言細語,不高聲喧嘩,不令人生厭,如在宣教員宣講時,人們邊聆聽講演,邊意識到乞討者在行乞,那這樣的情況下是允許的。

   有很多證據表明禁止乞討,除非是迫不得已或有迫切的需求時除外。其中有以下證據:

  據伊本'歐麥爾傳述說,真主的使者說:“一個終身乞討的人,在末日來臨之際,他的臉上沒有一塊肉。”(布哈里和穆斯林傳述)

  據艾布'胡萊勒傳述說,真主的使者說:“誰爲了攢錢而向人乞討,那他只不過在乞討小石頭,還是讓他獨立或去掙錢吧。”(穆斯林傳述)

  據薩目拉'本'傑代布傳述說,真主的使者說:向人乞討確實是一件令乞討者丟臉的事情,除非是向政府索取或者迫於無奈而爲之。(鐵爾密幟傳述,並稱該聖訓爲健全良好的聖訓。)

  據阿卜杜拉'本'麥斯歐德傳述說,真主的使者說:“誰若遭遇貧困而向人們抱怨,那他將依舊貧窮,誰若向真主述說其貧困,那真主將很快使他無求於外物,要麽讓他早日死亡,要麽讓他早日富裕。”(艾布'達伍德和鐵兒密幟傳述,鐵兒密幟稱該聖訓爲健全良好的聖訓。)

  因此,應當阻止乞討者在清真寺內乞討,避免他們在行乞時影響禮拜者和讚頌者,我認爲,如果乞討者在寺內乞討,則不要施捨他任何東西,而是應當安排他到寺門口或庭院內,避免給在寺內的人造成影響,尤其是現在有很多乞討者,他們並非真正的需求者,其中有很多是職業乞丐。清真寺內應當回避這些事情。因爲,清真寺是崇拜真主之所,是力站拜功、諷誦《古蘭經》、教授有益的學問等等有利於穆斯林的場所。清真寺內不是尋找遺失物、買賣、乞討和索取的地方。

  有一段聖訓說:“禁止在清真寺內買賣,尋找遺失物和吟誦詩詞歌賦;禁止在主麻拜前人們圍聚成團坐。”(由鐵兒密幟、艾布'達伍德、尼薩伊、伊本'馬哲傳述。這段聖訓,鐵兒密幟判定其爲良好的聖訓,聖訓學者阿爾巴尼也在艾布'達伍德聖訓集1/201 中稱其爲良好的聖訓。)

  至於真主說:“至於乞丐,你不要喝斥他。”(上午:10)經注學家認爲,這段《古蘭》經文指的是求知者和索取施濟者。伊本'凱西兒注釋“至於乞丐,你不要喝斥他”說:正如你曾經徘徊歧途,而真主把你引入正道,所以你不要呵斥那些求知者和尋求正道者。”

  (《伊本'凱西爾經注》483/6)塔巴里注釋“至於乞丐,你不要喝斥他”說:“如果有需求者向你乞討,那你不應當呵斥他,而是應當給他吃的,解決他的需求。”(《塔巴里經注》)

  古圖比注釋“至於乞丐,你不要喝斥他”說:“即不要呵斥,禁止用粗暴的言辭,要麽些微地給予施捨,要麽好言安慰。”(《古圖比經注》101/120)

  這節經文與禁止在清真寺內乞討是沒有如何衝突的。

  總之,乞討本身是受禁的,除非是迫於無奈和確有需求。被乞討者應當阻止乞討者在清真寺內乞討,但是允許被乞討者,在有施濟出散的情況下,到寺外給予施捨。要想最終杜絕乞討,還需要政府機構和慈善機構共同攜手解決。

  真主至知!

  參閱原文鏈結:Islam-onlin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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