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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伊斯蘭的四大誤區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3990票  瀏覽49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21:23

  

  (娜蔓'艾爾阿里是美籍約旦女教授,她現在美國康克德市弗蘭克林法律研究所工作,研究知識產權法。 這是她在研究所的伊斯蘭文化研討會上的發言報道,她講的題目是<伊斯蘭恐懼症﹕誤解的威脅>,本文於10月8日發表在Portmouth Herald日報上。--<伊斯蘭之光>編譯組)

  

  娜蔓'艾爾阿里教授演講的主題是﹕伊斯蘭對美國人和美國社會不存在任何威脅,普通美國人對穆斯林的恐懼感來自他們自己對伊斯蘭的無知和誤解。 人們對伊斯蘭的錯誤認識可以歸納為四大誤區。

  

  第一,世界上的穆斯林不是一種刻板的模式,並非所有的穆斯林都是阿拉伯人。 伊斯蘭是世界性的宗教,凡是信仰伊斯蘭的人都是穆斯林,所以穆斯林世界包容了全人類的各種文明。 在現在的十二億穆斯林人口中,阿拉伯人只佔其中的18%,那麼,十億以上的穆斯林不是阿拉伯人,分佈在亞洲和非洲以及世界各地。 他們各有自己的民族語言和文化,多數都不會說阿拉伯語,比如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穆斯林國家是印度尼西亞,有兩億多人口。

  

  伊斯蘭不是一個可怕的帝國,沒有一個獨立的統治者,也不存在一個“留著大鬍子的神聖領導”﹔伊斯蘭實際上是一種“個人行為的信仰”。 伊斯蘭之中不存在宗教的權威,或者宗教裁判所,或者大法師之類的精神領袖。 穆斯林相信,在真主與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權威的中介,任何一個穆斯林直接向真主祈禱。 但是,所有的穆斯林必須服從【古蘭經】,因為【古蘭經】是唯一的權威經典,是直接來自真主的啟示。 對【古蘭經】稍有懷疑的人都沒有資格稱為穆斯林。 【古蘭經】裡說的什麼內容,一切都是公開的,除此之外,伊斯蘭絕不承認還有什麼宗教“密本”。 如果你們希望了解伊斯蘭和穆斯林的思想,可以去深入研究【古蘭經】,因為真主的一切指令都在其中。

  

  第二,伊斯蘭不鼓動穆斯林對非穆斯林採取暴力,而且不許可強行逼迫別人信仰伊斯蘭。 伊斯蘭尊重其他人的信仰,【古蘭經】教導穆斯林承認其他人保持自己的信仰是正當的權利,是個人的私事。 穆斯林所看重的是個人心靈和思想深處對真主的敬畏,而不認為表面行為有多大價值。 譬如強迫別人信仰伊斯蘭,如果其他人因為貪圖財產和害怕打擊表示了信仰,心裡沒有服從,只是製造偽信者,這樣就違背了伊斯蘭志願信仰的精神。 穆斯林個人的追求,不是在人面前的表現,而是內心裡對真主的敬畏和接近。 因此,伊斯蘭是通過暴力或侵略的形式傳播到阿拉伯半島以外的說法是流行於中世紀歐洲的謠言。 伊斯蘭的歷史不存在暴力傳教的事實,縱然在中東和西亞的穆斯林同週邊國家發生邊界戰爭,但是阿拉伯人沒有向中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馬爾代夫﹑孟加拉國﹑泰國這些穆斯林人口眾多的國家派去過一兵一卒,可是那裡有數億真誠的穆斯林。

  

  伊朗和土耳其都不是阿拉伯國家,他們有極豐富的民族文化,也具有傳統的民族自豪感和戰鬥精神,阿拉伯人沒有征服過他們。 他們接受伊斯蘭信仰是文化交流的成果。 現在你們看到在歐洲和美國的穆斯林社會迅速發展,哪裡有過武力征服或強迫信仰伊斯蘭的事例? 傳播伊斯蘭是每個穆斯林的責任,目的是向人們說明什麼是伊斯蘭,信不信由你。 作為穆斯林,他有這個心願把自己認為最好的信仰告訴別人﹔作為非穆斯林可以聽他的講解,可以把他視作促進文化交流,互相了解的方式。

  

  現在我們提倡的不同文明的對話和交流,正好就是像這樣以和平的方式進行的溝通;伊斯蘭無須使用暴力傳教。 【古蘭經】中說,接受伊斯蘭能取得真主的喜悅,是你個人得益,與真主無關。 假如全世界的人類都不信仰伊斯蘭,對真主也沒有損傷,受到傷害的是世界上的人類,因為伊斯蘭是真主降示的正信,有利於個人和人類社會。

  

  第三,若以為恐怖主義是伊斯蘭的教義或穆斯林的行為準則,這是極大的誤解。 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伊斯蘭的信徒必須以和平的方式與任何人相處。 穆斯林的行為標準是敬畏真主,對所有的人表示仁愛,因為全人類都是真主造化的平等生靈,都是來自一個祖先的後代,都是兄弟姐妹,這是伊斯蘭的人類學原理。 任何濫殺無辜的人都是大罪人。 伊斯蘭允許穆斯林拿起武器反抗邪惡,那是在自己的生命和信仰受到威脅時的自衛,而且必須有所節制,對待敵人也不可過份。 人們可能會做錯事,但是個人的行為與伊斯蘭無關。 那種認為伊斯蘭產生暴力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歪曲。 “9-11恐怖襲擊事件”只能說事出有因,應當進行調查,找出人類社會有壓迫就有反抗的因果關係,尋找暴力和仇恨的根源,而不能只說那些人是信仰什麼宗教。 如果簡單地把一種罪惡歸於某種信仰或者教條,那是躲避事實,害怕事實揭露自己傷害過別人的行為,至少,這樣的思維方式是不科學的﹑不客觀的﹑缺乏實事求是精神的。

  

  我們從事科學研究的人,我們發展科學﹑探索宇宙科學﹑分析市場經濟規律﹑偵察和分析犯罪動機,都以事實為依據。 為什麼發生“9-11”這麼大的事件,我們不講究科學的﹑客觀的﹑實事求是的分析了呢? 那是玩弄政治的人宣傳,政治的特點就是希望人們盲目服從,給你規定一種思想模式,不許你思考。 如果說,“9-11恐怖事件”僅僅是那些人信仰造成的,那就是不許人們思考,一種強制的政治勢力在灌輸一種特定的思想。 伊斯蘭的聖戰是有條件的,比如人民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進行自衛,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子兒女進行自衛,為了保護和平的社會和自己的祖國,這就是聖戰的具體內容。 這就是為了真主,為了正義而戰,為了信仰的真理,任何人類正常的文明都應當對這樣的崇高事業而奮鬥給予認可,絕不同於野蠻的屠殺和種族清洗。

  

  美國的法律學家們都學習過,伊斯蘭的“吉哈德”可以翻譯為“聖戰”,但也可以翻譯為“奮鬥”和“努力”,而且這個詞的重點傾向含意是奮鬥和努力。 人如果不知努力,不進行奮鬥,這樣的社會是無望的,沒有了進取精神,但是戰爭只不過是一組人群進行奮鬥和努力的最激烈的形式而已。 “吉哈德”是每個穆斯林的責任,因此,穆斯林社會是充滿活力和奮進精神的人群,必要時,他們才進行戰鬥。 娜蔓教授在講解穆斯林“吉哈德”行為時,她舉例穆罕默德的生前教導,戰爭是次要的“吉哈德”,穆斯林的重大“吉哈德”(Jihad)是日常對自己的嚴格要求,與個人的私欲作不解的鬥爭。

  

  西方社會對伊斯蘭的第四個大誤解是認為穆斯林的女子受壓迫,不自由。 這是道聽途說的長期歪曲,沒有根據。 【古蘭經】早在1400多年前就對女子的人權做了具體的規定,她們有財產權﹑繼承權﹑社會發言權﹑婚姻自由權﹑教育子女權﹑在家庭中當家作主的權利。 她宣讀了【古蘭經】第四章第32節的內容,說明女子可以有自己的財產,可以從事勞動獲得屬於自己的報酬,在參加社會勞動和獲得經濟利益與男子享有同等的權利。 穆斯林的女子裝束上要遵守伊斯蘭文明的制度,這是服從真主的敬畏表現,保護女子社會地位和尊嚴的需要。

  

  女子對社會的功能和作用不在於外形和容貌,而是內心的信仰和賢淑的品質。 伊斯蘭反對男女之間沒有區分的混雜和隨心所欲的交往,男人和女人應當屬於兩種文化氛圍,因為他們有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徵。 真主把男女造成不同的類型,所以對男女的生活方式有不同的指導,這是伊斯蘭合理的教義,有利於家庭溫暖和社會安寧。

  

  有少數穆斯林國家和民族願意保持自己傳統的習慣,對女子有過份的限制,但是伊斯蘭對從原則上給予各民族文化寬容和許可,而絕不是伊斯蘭本身壓迫婦女,這是兩回事。 許多遵守伊斯蘭法制的社會,女子被允許參加社會活動,擔任政府重要職務,如政府總統﹑總理﹑部長﹑議員﹑校長或工商業經理,可能有數不清的例子。

  

  娜蔓'艾爾阿里是出生在約旦的美國學者,她受到的伊斯蘭教育和她出生的伊斯蘭家庭沒有妨礙她成為一位學識淵博的教授。 她以現身說法,切實體會,對聽到她演講的人有很強的說服力,對普通的美國人理解真正的伊斯蘭極有幫助。

  

(阿里譯自The Portmouth Herald,Local News, 14/1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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