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格與精神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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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8563票  瀏覽1120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27日 12:37

二﹑麥加城道德公約的意義
 
       麥加城內有一位眾望所歸的人﹐他的名字是阿布杜拉‧朱丹。  本人是塔伊姆部落的首領﹐擔任兩大部落聯盟的協調長官﹐這個聯盟的名稱是“香料幫”﹐他對許多其他部落和幫派都有威懾力。  他決定出面管理麥加四分五裂狀態的局面﹐整頓市容﹐改善社會環境。  他向各部落和幫派發出通告﹐要求有意合作者到他的住宅商討麥加文明治安協議﹐建立超越幫派大聯盟。  他提議﹐麥加城應當出現一個新面貌﹐停止互相之間以經濟利益或政治目的拉幫結派﹐加劇派系對抗﹐而應當共同協商簽署一個道德協議。
       
  他的號召﹐響應者眾多。  各部落和幫派都派代表參加了他的住宅會議﹐達成公約﹐以公益和正義為原則﹐克服小集團主義﹐共守同盟﹐發揮集體力量﹐孤立和對抗壓迫者。  這個協議稱作是《道德公約》(hilf al-fudul)﹐各部落和幫派之間以公正為原則互相尊重﹐排除部落勢力和血親偏袒觀念﹐共建文明的麥加城。   在這個大聯盟協商會的參與者中有兩位年青人﹕穆罕默德和他的終生好友阿布‧伯克爾。
      
   在先知穆罕默德成為真主使者之後的好長時間﹐提起當年這個麥加道德公約﹐他還記憶猶新。  他說﹕“在阿布杜拉‧朱丹的家宅會議上﹐有我在場﹐會議決定簽署一項公約。 這是一個非常美好的公約﹐在這個公約的約束下﹐我保證在任何事件中不會為了佔有一群紅駱駝的利益而為自私著想。  即使在現在﹐我在傳播伊斯蘭﹐如果有人要我參加這樣的會議﹐簽訂這樣的公約﹐我也會高興地參與。” (此聖訓可見於伊本‧哈希姆的《先知傳》﹐以及多種聖訓集﹐如《艾哈邁德聖訓集》等)
      
   這段聖訓通過這個歷史事件表露了先知穆聖的內心世界﹐他對部落聯合以公正的原則維護麥加聖城的治安協議表示讚賞﹐肯定了在伊斯蘭之前麥加城內潛在的正義力量。 這個公約的本身證明人性善良的本質﹐任何地方的邪惡勢力都是不得人心的。  他明確表示﹐假如在他成為真主使者的時代﹐也不會拒絕參與這樣的對公眾有益的會議和公約﹐因為樹立地方正氣符合伊斯蘭的精神。  他的這段聖訓﹐對於穆斯林社會有三點現實意義﹕
      
   第一﹐他表示穆斯林不能割斷歷史﹐對過去社會存在的事實﹐要有繼承歷史優秀文明的魄力。 在伊斯蘭之前﹐也有許多值得堅持和保存的正義事業﹐伊斯蘭並不意味著對過去的一切都必須全盤否定﹐推倒重建。  譬如﹐當年的那個麥加道德公約﹐是以公眾利益和社會道德為宗旨﹐孤立和排除壓迫者﹐為弱勢群體主持公道﹐聲張正義。  人性有善良的一面﹐在伊斯蘭之前﹐也在許多場合下表現出與人為善的好品行﹐伊斯蘭的出現只是為善良做鑒定﹐繼續弘揚和擴大人性中善良的一面。  在伊斯蘭之前﹐即使在黑暗的麥加社會中也有人性的光亮﹐如善良和仁慈的正氣。  在條件合適的時候﹐健康的精神會自我發育和成長﹐有利於社會和民眾。
      
   第二﹐對前人的文化遺產和成就應當去偽存真的選擇和繼承﹐雖排為第二﹐但並非次要。  先知穆罕默德在接受真主啟示之後﹐精密細微地運用在實踐中﹐轉變成為許多明確的政策﹑法規﹑制度和行為規範。  真主的使者對他過去經歷過的生活經驗和社會存在﹐也以真主啟示為尺度予以衡量和確定﹐例如過去在非穆斯林主導下制定的法規或公約﹐伊斯蘭承認他們的公道和正義。   在先知穆罕默德之後的伊斯蘭歷史表現了許多缺點﹐我們有許多伊斯蘭學者和穆斯林領袖﹐對非穆斯林的一切言論和制度都不感興趣﹐認為全部都是糟粕。  看來這不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精神﹐從這段聖訓的語氣可以看清﹐不能否定非穆斯林也有真理和公正。 伊斯蘭講原則﹐原則是公道和正義﹐而不是分裂社會﹐惟我獨尊﹐主觀劃線﹐只要是對社會公益有利的行為﹐凡是正義的精神﹐都應當受到尊重和支持。  今天我們穆斯林學者和領導人﹐在看到西方社會﹐或歷史上的某個時期﹐都應當具備先知穆聖的這樣偉大胸懷﹐承認和正視那裡也有真理和公正。
      
   第三﹐伊斯蘭的出現﹐不是標新立異﹐自築圍牆﹐作繭自縛﹐同所有不同文明的對抗。 這段聖訓發人深省﹐穆斯林應當尊重人類文明的偉大成就﹐要有虛心學習的精神。 先知穆罕默德從獲得啟示的伊始﹐就從來沒有說過真理只此一家﹐沒有否定所有其他民族的發明創造﹐以及阿拉伯人或當時其他社會所建樹的文明和思想。  伊斯蘭不是想建立一個與世隔絕的獨立王國﹐一切都純而又純﹐沒有其他文化的沾染﹐一切從頭開始獨創。  伊斯蘭所提出的許多精神﹐許多道德價值觀﹐許多社會管理原則﹐並不是來自外星球的奇異思想﹐而是與現實社會和生活有許多相似之處﹐產生共鳴。  例如麥加道德公約是當時崇拜偶像者們集合起來制定的協議和規則﹐在伊斯蘭看來﹐仍舊有很高的社會實用價值。  
      
   伊斯蘭只是向社會宣佈公正﹐以公正維護平等的基本人權﹐反對壓迫和歧視。  只要是符合這些原則的法制和規則﹐都含有真理的成份﹐應當得到承認和遵守﹐不論制定者是否穆斯林。  先知穆罕默德創立的新宗教﹐新社會﹐新制度﹐不是培訓只對伊斯蘭忠誠而心理狹隘的盲從信徒﹐而是追求真理的理智者。  穆斯林必須排除小集團主義﹐封閉保守﹐而應對世界放開眼量﹐認識真理﹐接受和忠誠於人類共有的良知和道德。 
      
   真主的最後使者﹐沒有給人類帶來什麼新的內容﹐他是歷代先知的繼承者﹐只是對人類文明中由來已久的尊嚴﹑人格﹑公正和平等﹐給予確認和肯定。  說到道德觀念﹐先知穆罕默德最強調的原則是﹐在伊斯蘭面前人人平等﹐這就是一個公正社會的基礎。  他說﹕“在你們理解伊斯蘭之後﹐你們在伊斯蘭之前時代的優秀者(指道德和人性)﹐在今天伊斯蘭之中也是優秀者。”(《布哈里聖訓集》《穆斯林聖訓集》)
      
   人類本是一家人﹐古今人性一貫﹔在道德準則上﹐應當沒有本質的區別。  真正高尚的道德﹐不分種族或宗教﹐是超越時代和區域的人性品質。  伊斯蘭只不過是向信士們提供了更加明確和具體的指導和規則﹐讓他們懂得什麼是正道﹐把握住方向﹐以免誤入歧途﹐例如崇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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