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男子在臉譜網褻瀆伊斯蘭被判刑
據埃及中東新聞社報導:一名埃及男子在其社交網頁(facebook)上故意褻瀆伊斯蘭教而被判處勞教三年的有期徒刑。
開羅法院在判決中說:這名叫艾伊曼·優素福的男子“故意褻瀆伊斯蘭教尊嚴,在其個人社交網頁上褻瀆、嘲笑、辱罵、侮辱和蔑視伊斯蘭。”
法院說:“被告人所有針對古蘭經和伊斯蘭教,以及伊斯蘭的先知、先知家族和穆斯林大眾的言辭,都是被告在清醒而且知曉其後果的情況下,以極其無恥而下流的方式發佈的。”
中東新聞社雖然被有提及此人的宗教信仰,但是中東新聞社援引法院的判決說:“各大天啟宗教在刑法面前都是平等的,都享有自身的權利”,因此,“所有信仰這些天啟宗教的信眾都應當相互尊重對方的存在。”
今年八月,埃及警方在曼蘇爾市抓獲該犯。埃及的法律禁止褻瀆和侮辱任何宗教。
2007年,埃及法院曾經判處監禁一名叫卡裏姆·阿穆爾的博客寫手,罪名是褻瀆先知穆罕默德和穆巴拉克總統。
埃及是阿拉伯國家中人口最多的一個國家,其司法制度按照法國司法體系而建,但在憲法中明文規定,伊斯蘭法是埃及立法的主要法源。
(侯賽因譯自在線伊斯蘭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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