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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法制如旭日東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226票  瀏覽100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37

  拿破侖親自率領法國遠征軍1798年征服埃及伊斯蘭王國之後﹐對埃及實行全面殖民統治﹐其中一個重大措施是取消實行千年的伊斯蘭法制﹐以法國法律體系代替。

  此後的一百多年﹐伊斯蘭世界的王國逐個遭到歐洲砲艦政策的侵略和殖民統治﹐從非洲﹑亞洲到太平洋地區﹐伊斯蘭法制被西方殖民主義者辱罵為“野蠻”與“落後”的制度﹐給予全盤否定﹐在那些地方強行推行西方化政治和法律。

  二十世紀中期以來﹐穆斯林世界逐漸覺醒和獨立﹐學者們和廣大民眾理解到﹐西方的法律很不可靠﹑不公正﹑沒有道德觀念。 在伊斯蘭的大地上呼籲恢復伊斯蘭法制(沙里亞)和伊斯蘭重刑懲罰法(侯杜德)日益高漲﹐伊斯蘭法制如同一輪旭日在經歷了漫長黑夜之後徐徐昇起。 許多地方為爭取實現伊斯蘭法制而展開了長期的伊斯蘭復興運動﹐發生了武裝暴動﹑軍事政變和示威遊行﹐許多國家開始了新的轉變﹐除了沙特阿拉伯之固守原旨外﹐又增加了許多國家﹐如巴基斯坦﹑蘇丹﹑伊朗﹑阿富汗﹑毛里塔尼亞和尼日利亞﹑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的部份省份。 在所有穆斯林居住的地區﹐至今仍舊在鬥爭中﹐伊斯蘭法制在同西方法律的比較中展現了它的公正和道德的媚力﹐吸引無數學者奔走呼號﹐為民請願。

  熱衷于宣傳和呼籲伊斯蘭法制的一群新人都是受過西方教育的城市知識分子﹐殖民主義的教育和到西方國家留學經歷使他們看透了西方的虛偽和腐敗﹐當他們回顧穆斯林故鄉文化時發現﹐伊斯蘭是人類無與倫比的高尚文明。 這些受過西方高等教育的精英們﹐屬於現代社會的新一代學者﹐學貫東西方的文化和語言﹐他們有條件為親西方政府工作過養尊處優的生活﹐但他們卻走上街頭﹐冒著生命危險﹐利用書刊和電臺﹐大張旗鼓地宣傳伊斯蘭文明的瑰寶伊斯蘭的法制﹐真主啟示人間的法度。

  在所有的穆斯林國家﹐恢復伊斯蘭法制的籲求構成了當代伊斯蘭運動中的一股洪流﹐他們在推動社會變革﹐不是倒向西方﹐加深殖民化和西方化﹐而是恢復伊斯蘭文明的本來面貌﹐實現【古蘭經】和聖訓治國的光輝。 這種形勢的出現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這些前殖民地國家在經濟上是西方的附庸﹐城市實現了西方模式的現代化﹐但是在西方強行壓力下實行的議會和法制與本民族傳統文明格格不入。 雖然許多國家獲得了獨立﹐但廣大民眾仍舊感覺到政府由西方代理人在統治﹐傳統的優秀文明受到西方個人主義和自由思想的嚴重褻瀆和破壞﹐如色情﹑舞廳﹑酒吧﹑娛樂業和時裝秀。 政府對社會的管理無能而且嚴重貪污腐敗。

  第二﹑西方舊宗主國對所有穆斯林殖民地國家只是從文字上承認他們獨立﹐而根本沒有撤走政治和經濟勢力﹐不尊重他們的主權和尊嚴。 穆斯林國家的任何一次選舉和內部改革都受到西方的政府的直接干涉﹐幾乎每個新獨立的穆斯林國家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不必專門舉例。 由於年青一代的成長和覺悟﹐他們更接近普通穆斯林大眾﹐理解大眾的疾苦和要求。 受過高等教育和現代思想的伊斯蘭學者們已不同於在經堂裡封閉一生的老而林﹐他們悉知西方的哲學和法律﹐世界歷史和國際知識﹐對伊斯蘭教義產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認識﹐因此同情老一輩人受侵略的災難和現代普通大眾受壓迫的痛苦。 他們看到政府實行的民主是虛假的﹐被標榜為自由選民的普通群眾沒有一點權利﹔當政府的新法令無法通行時﹐他們為民請願的號召力卻強大無比。

  第三﹑那些國家繼承殖民主義傳統跟隨著西方領導的全球經濟一體化也全面實行了市場化和自由化﹐由此而來的法律體制令人大失所望﹐沒有公正﹐沒有信用﹐沒有道德﹐是為有錢有勢人服務的政治工具。 司法的官員們官僚作風歧視百姓﹐道德敗壞貪污受賄﹐律師們漫天要價﹐法律程序複雜使一般人不敢接近﹐法庭是有理無錢絕不會取勝的地方。 西方的法律原則標榜個人自由﹐不講道德﹐使人厭惡和反感﹐譬如在“雙方志願愛情”的條款下﹐父女或兄妹的兩性關係﹑通姦﹑婚外戀﹑嫖娼和同性戀都被判定“合法行為”﹐製造社會混亂和破壞倫理道德。

  第四﹑西方法律很不穩定﹐“民主”和“自由”的定義可以隨意解釋﹐各國都說自己政治最民主﹐人民最自由﹐但侵犯人權的事件駭人聽聞層出不窮﹐他們都能找出他們的法律依據自圓其說。 不但各國法律條件不一樣﹐同樣的罪在這個國是死罪﹐在另一個不是罪﹐例如美國﹐各州法律不相同。 在同一國內﹐不同時期的法制也不相同﹐必要時實行突擊性“嚴打”﹐消閑時有罪也不算罪。 還有同樣的情況﹐對於不同的人﹐治罪不同﹐當然有錢人可以花錢減罪﹐有權勢的人靠人情免罪﹐唯獨普通民眾無法躲過法網。 堂堂的憲法都經常在改﹐何況專治百姓的民法﹐口頭說是“法律公正”﹐其實有權人根據集團利益立法﹐受壓迫的人必須千依百順地服法。 資產階級的法律就為資產階級的金錢和權力的利益服務﹐相信他們有公正﹐那是愚蠢的傻瓜。

  以上那些西方法律的缺點﹐在伊斯蘭的法制之中都不存在﹐因為﹐伊斯蘭法制以信仰為基礎﹐以真主天啟的【古蘭經】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聖訓為依據﹐法學原理非常穩定﹐而且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能行之有效。 伊斯蘭的法制中不存在法官貪污受賄﹐不存在嫌貧愛富﹐不存在同律師漫天要價﹐不存在皇帝老子金口玉言政府官員信口開河。 伊斯蘭的重刑懲罰法(侯杜德)對不可饒恕的罪行﹐如殺人﹑盜竊﹑酗酒﹑通姦﹑做偽證﹐重點在保護整個社會而不惜對個別人實行嚴刑。 這一部分西方媒體攻擊得最兇﹐他們說野蠻的中世紀刑法﹐但生活在穆斯林社會的民眾對這些罪大惡極者很少有同情。 實際上﹐這些嚴酷的刑法真正執行的機會自古以來就很少﹐一般都根據量刑從輕發落﹐不至於有許多人遭受斷肢﹑石擊﹑鞭打﹑斬首﹑絞刑的處份。 伊斯蘭社會是以道德宣傳為基礎的文明﹐實行全面道德教育﹐社會生活的正常規則婦孺皆知﹐凡是穆斯林都應當敬畏真主﹐成為守法的公民﹐真正走向極端的邪惡分子是極少數。

  穆斯林社會的伊斯蘭法制有過去一千多年的成功經驗﹐殖民統治的一二百年移植進來的西方法律並沒有使廣大民眾感到習慣﹐成為自己的新傳統。 從民間到學者都認為﹐伊斯蘭法制在人民之中有深厚的基礎﹐人們相信執法者最誠實﹑有信仰﹑很可靠﹐而且不用多花費﹐就能獲得公正和合理的裁決和判斷。

  在實行伊斯蘭法制的地方﹐由於法制思想貫穿於伊斯蘭基礎教育﹐結合清真寺裡的講經﹐法官以【古蘭經】發誓﹐每一個案例都是一次顯著的伊斯蘭社會文明宣教﹐人民的法律意識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提高和普及。 伊斯蘭法制在人民之中的基礎就是伊斯蘭運動對抗親西方政府的基礎﹐尤其在模仿西方化政治和法律而又機能不全的地方。

  現在的社會狀態不同﹐不可能照搬古代的一切制度﹐伊斯蘭法制本身的機制是允許在任何形勢下改革﹐例如伊智提哈德(創制)原理﹐使伊斯蘭法制永保青春的活力。

  穆斯林也從西方的民主制度和社會管理中學習到許多有益的經驗和方法﹐例如議會選舉和律師制度﹐這些不違背伊斯蘭的原則﹐而且可以實行得比西方社會更加完美。 如果現在的穆斯林政府真正關心穆斯林民眾的話﹐不應當對怨聲載道的西方法制進行修修補補﹐為了討好西方而盡力挽救﹐堅持否認伊斯蘭法制的真正意義。

  如今主張恢復伊斯蘭法制的人﹐不是那些思想守舊的老教長們﹐也不是居住在沙漠和田野裡沒有文化的農牧民﹐而是受過西方教育的新一代學者們。 他們有充份的理由要求伊斯蘭文明的復興和民族文化的獨立﹐他們被親西方的勢力視為危險份子﹐極端主義﹐被誣蔑為“政治伊斯蘭”。 這就是現代的“文明衝突”。 頑固不化的人恰恰是那些被前殖民主義收買和教育的親西方勢力﹐他們的對抗只能加劇民族內部矛盾﹐因為他們借助於西方力量的壓迫只能激起更加廣泛的反抗。 他們應該頭腦冷靜下來做些有益的工作﹐譬如舉行法制研討會﹐同主張伊斯蘭法制的學者展開對話﹐認真學習真主的法度﹐共同研究發展和改革穆斯林國家的法律體系。

  最近的五十年來是世界伊斯蘭在新時代復興的黎明時期﹐許多國家陸續恢復了伊斯蘭的法制﹐更多的穆斯林國家對人民的要求做了讓步﹐採取部份實行的辦法﹐如埃及和印度尼西亞﹐但要求全面實行伊斯蘭法制的力量在壯大。 在所有的穆斯林世界實行真主的法度﹐沙里亞和侯杜德﹐是真主意欲的歷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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