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府勸導女子摘去面紗
[編譯者按語﹕許多穆斯林地區﹐有些女子不但戴蓋頭﹐而且蒙面紗﹐有的人只露一雙眼睛﹐也有的女子把面孔全部蒙上﹐通過布縫向外觀看。 據專家考證﹐這種習俗屬於陋習﹐在伊斯蘭經典中沒有根據﹐只能說﹐當地人在皈信伊斯蘭時把傳統習慣帶入了穆斯林社會﹐伊斯蘭給予寬容。 可以肯定﹐在《古蘭經》中沒有女子必須戴面紗的啟示﹐但有些地方阿訇借用聖訓做牽強附會的解釋﹐證明女子面紗是伊斯蘭的規定。 真主恩賜伊斯蘭到人間﹐傳播光明﹑公正和平等﹐建立起健康的社會和生活習慣﹐但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女子的蒙面紗﹐在埃及稱作是「尼加伯」﹐女子走出家門把面孔全部蒙上﹐這只是少數婦女堅持的傳統習俗。 埃及政府展開一場全國運動﹐動員婦女們摘去蒙臉的面紗﹐這個行動從政府機關做起。 上月﹐埃及宗教事務部在全國各地組織專題研討會﹐以說理的方式進行社會宣傳﹐面紗不是伊斯蘭教規﹐對現代生活妨礙甚大﹐而且給外教人以錯誤的印象﹐似乎伊斯蘭規定婦女見不得人。 薩拉姆‧阿布杜-蓋利勒副部長說﹐政府開展的女子去面紗運動﹐立即見效﹐政府機關中陸續有女職員自動摘去蒙面紗。
他說﹐我們從本部開始﹐作為試點﹐勸說戴面紗的女士們帶頭配合政府倡議﹐在研討會之後﹐立即就有女子響應。 他說﹕「兩次專題座談會﹐在本部大樓裡就有幾人響應﹐現在還有十三名女子堅持戴著面紗上班。」 他解釋說﹕「她們都懂得﹐女子面紗不是伊斯蘭信仰的要求﹐只不過是地方傳統習俗﹐但是有些女子戴面紗已有數十年歷史﹐思想上一下子難以轉過彎來。 我們可以理解她們的心情。」
這個運動雖然在政府中醞釀很久﹐行動十分謹慎﹐不是發佈行政命令﹐而重在勸說﹐改良社會習俗﹐但是遭到埃及社會保守勢力的反對。 有些人發表議論說﹐埃及政府一直緊跟美國﹐許多政策都是仿照美國「城市法」改造埃及人。 一位知名學者謝赫尤素夫‧巴德爾在埃及《國民日報》上發表文章批評政府說﹕「現今在埃及發生的運動﹐都是美國城市法的變種﹐他們希望改變埃及人的生活方式﹐例如取締尼加伯。 他們不喜歡女子戴尼加伯﹐希望她們出門袒胸露懷﹐模仿妓女的模樣﹐以此來破壞埃及的道德風尚。」 據說﹐女子的蒙面紗在罕伯里教法學派論述中可以找到依據。
宗教事務部從去年開始﹐向各級機關傳達勸說女子去面紗的決定﹐而且向政府管轄的五萬座清真寺都發去了宣傳提綱﹐但是反應很不理想。 例如35歲的女子霍達‧本達利說﹕「我戴面紗﹐是表達對真主的敬畏﹐為了取悅於真主。 我們女子應把自己的身體看作是個人隱私(Awrah)﹐應當全部遮蓋起來。 什麼書﹐我都不信﹐即便是埃及總統親自來﹐也不行。 直到我死﹐我絕不摘去面紗。」
副部長薩拉姆說﹐朝覲的禮儀﹐禁止女子蒙面﹐因為女子蒙面不是伊斯蘭法規。 根據官方文件提出的標準﹐埃及婦女穿衣應當遮蓋身體﹐露出面孔﹐但不許可穿緊身衣或半透明的衣服。 他說﹐只有權威的法學機構有資格發佈教律﹐伊斯蘭教法學家們一致意見認為﹐面紗不是伊斯蘭法學的規定﹐而現代的許多婦女受電視宣教者的影響﹐但那些電視宣教家們不具備頒發教令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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