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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伊斯蘭的最高原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489票  瀏覽166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39

  展現在我們眼前的是一個紛爭的世界﹐西方人說這是自由競爭﹐適者生存﹐因此他們橫掃了許多人類的文明﹐例如徹底消滅了非洲的文化﹑印第安人的傳統﹑俄羅斯貴族的氣焰﹑儒雅的東方文明﹑共產主義的暴力革命﹐引導世界一律走向西化。

  現在面臨一個性格倔強的穆斯林世界﹐發生了新世紀的“文明衝突”﹐穆斯林到處在以多種形式與西方對抗。 穆斯林是受伊斯蘭文明一千多年熏陶的民族﹐並且堅持原原本本的伊斯蘭精神。 伊斯蘭的最高社會準則是公正﹐而西方世界在近幾百年內對貧弱點國家保持一貫的傲慢﹑侵略﹑掠奪和壓迫。 穆斯林接受不了屈辱和虐待﹐因此寧死不屈﹐深信公正是真主賦予人類的基本權利和尊嚴﹐公正必勝﹐邪惡必敗。

  《古蘭經》說﹕“真主的確命人公平﹑行善﹑施濟親戚﹐並禁人淫亂﹑作惡事﹑霸道﹐他勸戒你們﹐以便你們記取教誨。”(16﹕90) 所有伊斯蘭的教誨都體現了社會公正﹐沒有人生來血統高貴﹐沒有一個民族有特殊優越性﹐伊斯蘭社會的法制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礎之上﹐每一個人都必須以善良和憐憫善待親戚﹑朋友﹑乞丐﹑孤寡者﹑旅行者﹐以期獲得真主的喜悅。 伊斯蘭社會沒有種族壓迫﹐沒有階級歧視﹐沒有工作種類的貴賤﹐任何一個人都以敬畏真主為高貴。

  真主對歷代先知都是啟示他們待人公正的精神﹐真主說﹕“當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們應當公平﹐即使你們代證的是你們的親戚﹔你們當履行真主的盟約。”(6﹕152) “信士們啊﹗ 你們應當敬畏真主﹐應當說正話。”(33﹕70)“信道的人們啊﹗ 你們中的男子﹐不要互相嘲笑﹔被嘲笑者﹐或許勝於嘲笑者。

  你們中的女子﹐也不要互相嘲笑﹔被嘲笑者﹐也許勝於嘲笑者。 你們不要互相誹謗﹐不要以諢名相稱﹐這稱呼真惡劣﹗ 未悔罪者﹐是不義的。”(49﹕11)先知穆聖一次對他的弟子們說﹕“你們是否想知道﹐有一件東西﹐對任何人都至關重要?” 弟子們當時都期盼著真主的使者向他們披露一個驚人的秘密﹐但是穆聖卻伸出了口中的舌頭﹐大家不明白怎麼一回事。 先知穆聖引用了當時阿拉伯人的一句習語﹐使眾人頓時領悟﹐他說﹕“口舌之果﹐把人拖入地獄之火。”《提爾密濟聖訓集》《伊本'馬哲聖訓集》

  先知穆聖說﹕“公平和公正就是合理﹐就是正當。 對待家人也好﹐行使手中的權力也好﹐公平和公正的人就是向真主的僕民傳播光明的佈道者。”《穆斯林聖訓集》

  先知穆聖說﹕“在復活日﹐最接近真主﹑最使真主喜悅的人是做事公平而又公正的官吏﹔真主最不喜歡的人﹐受到懲罰最嚴厲的人﹐就是做事不公正的官吏。”《提爾密濟聖訓集》掌管社會工作的官吏應當秉公執法﹐以公平和公正對待黎民百姓﹐即使對待自己的兒女﹐男孩或女孩﹐也應當公正。 根據伊瑪目伊本'巴什爾的傳述﹐他說﹕“我有許多兄弟﹐我小的時候﹐我的父親最喜歡我。 有一次﹐父親送給我一件禮物﹐我媽媽不同意﹐對我父親說﹐他應當去請教真主的使者是否可以給這份禮物。 我父親對先知穆聖說﹐我可以給一個最喜歡的孩子禮物嗎? 穆聖問他﹐是否所有的孩子都有同樣的禮物。 父親說﹐不是。 真主的使者教誨他說﹕當給孩子們禮物時﹐要公平﹐這是接近真主的行為。 (也有類似的聖訓記載﹐但是穆聖說﹕不要讓我為一件不公正的行為作證。) 父親回來之後﹐把給我的禮物又索取回去了。”《布哈里聖訓集》《穆斯林聖訓集》

  對待公事﹑大事或實際的事務應當依法公正處置﹐不得有所偏私心理或表現個人好惡﹐在非正式場所的閑談﹑議論﹑或推舉其他人出面代理﹐也不能不負責任說偏袒的話﹐或不關心公眾的利益﹐事不關己﹐漠不關心﹐“誰去都行”。 例如﹐現代社會﹐許多地方實行代議制﹐推選一名代表﹐替大家投票維護大眾利益﹐每個人都應當認真思考﹐這個人是否能代表大家的利益﹐這也是伊斯蘭的公正思想。 《古蘭經》說﹕“真主的確命令你們把一切受信託的事務交給應受的人﹐真主又命令你們替眾人判決的時候要秉公判決。 真主用來勸戒你們的事務真優美﹗”(4﹕58)

  先知穆聖說﹕“在這個世界上﹐執行公正的人﹐將在真主面前端坐在用珍珠圍繞的高臺之上﹐他們將永遠享有天堂中的高貴地位。 處理人間事務的官吏有三種﹐只有其中的一種人進入天堂﹐其他兩種人都進入火獄。 看到真理而以真理秉公判決者將進入天堂﹔看到真理而不以真理裁判者以及不識真理而判決者都將進入火獄。”《提爾密濟聖訓集》

  在伊斯蘭法官培訓教材中﹐有許多先知穆聖的嘉言懿行﹐都是典型的例證﹐原則性很強﹐切實可行﹐內容無所不包﹐足以成為實際工作中的借鑒和指導﹐因此﹐經過嚴格訓練的伊斯蘭法官能獲得穆斯林民眾的信任和依靠。 例如聖訓中多有兼聽則明的教誨﹐告戒執法者為保證公正判決﹐不許可只聽一面之詞﹐或只聽親信提供的信息﹔執法者應當避免不誠實﹑不可靠或行為不端正的人作證。 伊斯蘭的大罪有三﹕為主舉伴﹑忤逆父母和做偽證﹔做偽證屬於十惡不赦之大罪之一﹐犯此類大罪者將永居火獄。

  伊斯蘭法學的支柱之一是“先知的遜奈”﹐“類比”(格亞斯)是以先知穆聖在世時對法律案例的判斷為“聖言”和“聖行”﹐是後代法學研究的重要法源。 先知穆聖根據真主的經典和對他的啟示展示了許多裁判的示範﹐昭示後任掌握伊斯蘭法制的公正與公平的原理﹐例如他對一個來自敵人營壘猶太人的審判﹐判決對這個猶太人有利﹐因為這是公正的判決﹐他的權利受到保護。 有一次﹐先知穆聖正在給大家分東西﹐突然跑來一個人﹐從穆聖背後扑來爭看在分什麼東西﹐穆聖用手中的椰樹杆一擋﹐打在此人臉上﹐劃了一道傷痕。 事後﹐穆聖對他說﹐他可以為這個意外的事件採取報復手段。 此人說﹐對真主的使者﹐應當原諒﹐可以不予追究。先知穆聖對弟子們說﹐公正就是協調和讓步的結果﹐法律的作用就在於對有錢的人﹑有地位的人﹑有權威的人或有名望高的人進行制約﹐使他們放下架子﹐以平等待人。

  他以身作則執行公正的法律﹐使生活在穆斯林社會中的居民人人感到公平的待遇。 一個先知穆聖家族中的女子法蒂瑪犯了偷竊罪﹐法律裁決她應當受罰﹐但許多人來為她說情﹐因為她是穆聖的親戚。 先知穆聖得知後說﹐這個法蒂瑪即使是我親生女兒那個法蒂瑪我也必須照樣懲罰她﹐因為偷竊罪而斷去她的手。 在麥地那時代﹐先知穆聖親自領導的穆斯林社會﹐一切遵循伊斯蘭的公正法則﹐那裡出現了史無前例的輝煌時期﹐當地的人爭相歸信伊斯蘭﹐願為穆斯林社會的發展和壯大奉獻私人的財產和個人的生命。

  真主是公道的﹐真主以仁愛普慈眾生﹐真主最喜愛對其他人公正和仁慈的人﹐一切人生來都是平等的﹐公正是伊斯蘭社會的最高原則。 人類的本性是熱愛自由和公正﹐期望獲得仁慈和公平﹐但是每個人都有邪惡的卑劣性格﹐那就是自私﹑偏見﹑執著﹑驕傲﹑嫉妒﹑仇恨﹑報復。 真主的正道是把信士引向正義和公道﹐抑制偏離正道的邪惡﹐因為一旦自私和偏見得機會任意發展﹐個人陰險品性發作﹐天下無道﹐社會黑暗。 真主派遣使者和頒降經典就是向理智者報喜﹐對無知者勸戒﹐對邪惡者警告﹐弘揚正氣和善良﹐貶抑邪惡與陰謀﹐鼓勵信道者為世界公正和仁慈而奮鬥。 《古蘭經》說﹕“信道的人們啊﹗ 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真主而作證﹐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 無論被證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要秉公作證﹔真主是最宜於關切富翁和貧民的。 你們不要順從私慾﹐以致偏私。”(4﹕135) “信道的人們啊﹗ 你們應當盡忠報主﹐當秉公作證﹐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 你們當敬畏真主。 真主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5﹕8)維護公正並非易事﹐世界上的事務很複雜﹐許多時候滿口說的是公正﹐其實不公正﹐因為一個人﹑一個獨裁者﹑一個社會或一個國家﹐為維護自私的利益和民族偏見﹐最容易受到毀壞的是公正。 由於不公正﹐必然引起不服﹑怨恨和反抗﹐要求公正的呼聲和行動招致鎮壓﹑迫害和屠殺﹐因此形成以暴易暴﹐惡性循環﹐暴力升級﹐無休止的動亂和戰爭。 公道不公道﹐只有主知道﹔惟遵循伊斯蘭正道者才知道公正﹐才能實行公正。 公正是伊斯蘭社會的最高原則﹐這是造物主通過他的使者傳播的正道原則﹐沒有原則就沒有公正。 西方社會為了獲得物質利益而發展武備﹐成為武力強大的勢力﹐混淆是非原則的目的是維護他們的自私﹑偏見和仇恨。 他們消滅了許多不完美的文明﹐現在唯獨面對伊斯蘭﹐這是一場邪惡與正義的較量和競爭。 真主的意欲使人類在世界末日之前有一場辨明是非的惡鬥﹐考驗每一個人是支持正義還是向邪惡一邊墮落。

  真主在《古蘭經》中告戒信士們說﹕“如果這夥壓迫那夥﹐你們應當討伐壓迫者的這夥﹐直到他們歸順真主的命令。 如果他們歸順﹐你們應當秉公調停﹐主持公道﹔真主確是喜愛公道者的。”(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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