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院判決取消蓋頭禁令 兩名穆斯林女生重返校園
國際伊通訊社日內瓦2012年11月26日報導:日前,針對瑞士北部區托爾高行政法院作出取消此前禁止在校內佩戴蓋頭的法院裁定,瑞士伊斯蘭協商委員會表示歡迎。
瑞士伊斯蘭協商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在接受科威特通訊社的採訪時說:法院的這一裁定,明確指出此前禁戴蓋頭的決定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僅僅是該學校管理部門試圖禁止兩名穆斯林女生佩戴蓋頭而做出的決定。
該新聞發言人強調指出:儘管校方表示將對法院的裁定上訴到瑞士聯邦法院,但是區法院的這一裁定已經能夠讓這兩名穆斯林女生重返校園,繼續學習。
他說:我們將關注該案的上訴。如果提出上訴的話,瑞士最高司法機構將不得不不對以下問題作出回答:哪一種行為更有價值和意義:是保障憲法所規定的信仰自由,還是維護學校所認為的,禁止佩戴蓋頭以維持校內和諧的校規?
該新聞發言人明確指出:上述司法爭執最早始於去年的春天。當時,學校管理部門要求在該校就讀的兩名阿爾巴厘亞裔的穆斯林女生不要在校內佩戴蓋頭,儘管在兩年前,該校教導處就曾經表示過,戴蓋頭不妨礙任何教學工作。
隨後,該學校還宣佈說:“蓋頭會造成校內的不穩定,因此必須在所有學校禁止佩戴蓋頭,以及禁止在校內穿著任何能夠給人以宗教歸屬感的衣服。”
當地關注這一事件的人稱:儘管學生佩戴蓋頭屬於瑞士憲法賦予並保障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但是,當司法部門要求學校教學部門對佩戴蓋頭是否會造成危害時,教學部門卻對此一直保持沉默。
(侯賽因譯自艾資哈爾線上)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