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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亞北方省禁酒爭議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198票  瀏覽5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4:19

  尼日利亞北方十二省是穆斯林聚居的地區﹐自從1960年獲得獨立以來﹐難以擺脫英國殖民控制﹐1999年結束了英國監管下的軍人政府﹐北方各省獲得恢復伊斯蘭法制的許可。 三年來﹐北方的伊斯蘭法制逐漸走向成熟和完善﹐在實行伊斯蘭法制的北方十二省﹐飲酒和銷售酒精飲料都受到法律的禁止。 穆斯林被發現飲酒或出售酒類﹐根據伊斯蘭律例實行當眾鞭打﹐但對生活在那裡的非穆斯林給予寬容﹐不禁止他們飲酒。

  卡諾省是穆斯林最集中的一個地區﹐最近通過新法律﹐嚴厲禁酒﹐也禁止那個省的非穆斯林居民公開飲酒和出售酒精飲料。 卡諾省總督府發言人蘇爾'亞烏蘇勒對法新社記者說﹕“我們的政府有責任保護全體居民的權益﹐不論信仰什麼宗教。根據伊斯蘭精神的禁酒法是對全體人民的道德﹑健康和社會保護﹐應當一視同仁﹐大家一體遵守﹐沒有歧視和偏袒﹐因為大家生活在同一個社會集體中﹐沒有必要因為宗教信仰不同實行不同的法制﹐這是歧視和偏見﹐必然對一部分人不公正。”北方省的穆斯林大眾同意對違反禁酒法的穆斯林實行伊斯蘭的鞭打法規﹐但是對非穆斯林不實行宗教性質的體罰﹐而改為罰款﹐例如發現飲酒和售酒的非穆斯林罰款五萬奈拉(相當於357美元)﹐或者監禁一年徒刑。 這個法規已經過省議會通過﹐但尚未成為正式法律﹐還須省最高法庭審議通過。

  現在已經有多方面的反對意見﹐首先來自本省內居住的基督教徒﹐他們在省城的基督教居民區開設幾家酒吧﹐此外有幾家招待外地人的高級賓館也有內設的酒吧﹐向外來房客出售酒精飲料。 尼日利亞大伊瑪目阿卜杜拉'謝里夫也不同意這個法規﹐他說這個國家不是單純穆斯林的國家﹐各地都有非穆斯林。 根據伊斯蘭法學理論﹐穆斯林不應把自己的習慣強加於人﹐生活在穆斯林國家的非穆斯林允許他們飲酒和吃豬肉﹐當然也允許他們出售﹑經銷和運輸這些東西﹐只要他們保證不向穆斯林推銷﹐或妨礙穆斯林的正常生活﹐就應當許可他們保持自己的信仰和習慣。他說﹕“如果非穆斯林確實認識到飲酒是壞習慣﹐志願放棄﹐穆斯林國家可以通過這樣的法規﹐因為是保護全民的利益。 如果非穆斯林不服從這樣的法規﹐穆斯林政府應當另行考慮。 給予非穆斯林的信仰和習慣自由﹐也是伊斯蘭法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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