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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聖經》是真主的言辭嗎?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www.islamweb.net    作者:侯賽因
熱度3247票  瀏覽394次 【共1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21:24

為了證明基督教《聖經》受到篡改,我們再列舉下面的例子,說明穆斯林認為《聖經》受到篡改的說法不是空穴來風。《聖經》已經不再是真主的言辭,因為《聖經》中充斥著太多的矛盾,而真主的言辭是絕不會有矛盾的:真主說:“虛偽不能從它的前後進攻它,它是從至睿的,可頌的主降示的。”(41:51)

《聖經》中虛假的先知預言

這是《聖經》中對眾先知最醜陋的篡改。因為源于先知的預言是真實的,是必定要應驗的。如果《聖經》明確地告知了預言方式的時間和標誌,但是當這些條件都具備時,預言卻並未應驗,這只能證明說這預言的先知其實是位假先知,或者說他的預言是假的。因為我們已經確認了眾先知在傳達他們所受啟示時是無謬,是忠於他所受的啟示的。

但是,我們在基督教的《聖經》文本中卻發現了一些所謂的耶穌的喜訊和預言,雖然這些喜訊和預言應驗的標誌和具體時間都已顯現,但是這些預言仍未應驗。如《馬太福音》(16:27~28)中耶穌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 。”

這個預言明確說明在耶穌重新降臨時,當時聽他談話的那一代人中還沒人死去,但是事實上,那一代人中就有一些人在耶穌跟前離開了人世,聽他演講的那一代人和他們之後的數百代人也都死去了,但是,耶穌仍未降臨,他的預言仍然還未實現。憑藉我們對耶穌是真主先知的確信,我們可以說,這個所謂的耶穌的預言,其傳述無疑是不準確,是由私欲和幻想作祟而導致的對耶穌言辭的增刪。

同樣,在《路加福音》(1:30~33)中天使對瑪麗亞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

眾所周知,在大衛統治以色列時,王國的疆土寬廣,幅員遼闊,但是,耶穌在世時,以色列人還必須向凱撒繳納人丁稅,耶穌本人甚至在《約翰福音》(18:36)中大聲宣告:“我的國不屬這世界。”那麼《路加福音》中關於大衛的王位要給他,他要成為永遠的王的說法又怎麼能是真實的呢?!

各部福音間的自相矛盾和混亂

這樣的例子如,《馬太福音》(12:38~40)中寫道:“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即優努斯先知——譯者注) 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在這節經文中,耶穌拒絕向猶太學者顯示他的跡象,但是,在另外一段經文中卻說耶穌向他們顯示了他的跡象和奇跡,在這些猶太學者毀掉神殿后,耶穌用三天的時間重建聖殿。這段經文出現在《約翰福音》(2:18~20)“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跡給我們看呢?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這兩段經文,我們究竟以那一段為准了?!我們是以耶穌否認他向以色列人顯示神跡的經文為准呢?還是以確定耶穌給以色列人顯示神跡的經文為准?!

《聖經》中關於背負十字架之人的分歧

在《馬太福音》(27:32)這段經文中說,背負十字架者是一個叫西門的古利奈人,而在約翰福音(19:17)中卻說是耶穌自己背負著十字架!!在此,我們問一問,究竟是誰在背負著十字架,是古利奈人西門,還是耶穌自己?!

《聖經》中關於耶穌至門徒的囑咐

《約翰福音》(10:9~10)中,耶穌對他的門徒說:“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

但在《馬可福音》(6:8~9)中耶穌“並且囑咐他們 :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裏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在此,我們要問,耶穌究竟是要求他的門徒不要帶任何東西,包括拐杖呢?還是除了拐杖外,其它東西都不要帶?!這兩段話,究竟那一段才是耶穌本人的話呢?!

所有這些和其它的例子都確證了《聖經》中的這些福音書並非源于真主的啟示,這些福音不過是一些關於耶穌的故事和言論,其中有真有假、有真理有虛妄。而正確辨別《聖經》中的真與假的方法是將《聖經》中的言論與《古蘭經》和聖訓相印證,如果為《古蘭經》和聖訓所確證的,則我們也確證其真實性;如果為《古蘭經》和聖訓所否定的,則予於拒絕之;如果不依據這種方法,我們絕不能《辨別》聖經中的真偽,而那些所謂的推斷和臆測則不是嚴謹的學術研究所能接受的。

原文鏈接: www.islamweb.net/ver2/archive/readart.php?id=3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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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之光香港特别行政区網友 [YYYVL] ip: 61.15.*.*
2008-08-30 21:38:46
我很欣賞人對外教認識,但我不欣賞一知半解的態度。

《馬太福音》(16:27~28)的指神的真教會(啟示錄20:6)(教會:被召一群),此國特別的是以靈性治國,從天上來,不屬於世俗。基督教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本‧約瑟(贖罪);重臨時是彌賽亞‧本‧大衛(復神的國)。假如要質疑有否建立地面世俗國家,根本就是不公批評。

另外,約拿比喻與聖殿比喻根本沒有衝突。說有矛盾的根本是雞蛋裡挑骨頭。

在《馬太福音》(27:32),古利奈的西門根本就是途中幫助耶穌;誰不知古羅馬行十架刑需要犯人負十架?這根本就是乖僻的挑剔。

最後,
約翰福音10:
9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they)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根本就不是那句甚麼。

聖經本來就是基督教神默示,不屬伊斯蘭神,不知哪個穆斯林要說聖經是討特拉與引支勒。伊斯蘭教根本就沒有耶穌(Yasu'),有的都是串錯字的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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