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伊斯蘭之光 >> 主頁 >> 穆斯林資訊 >> 特別關注 >> 詳細內容 在線投稿

中國穆斯林社會30年回顧訪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關注》    作者:關注編輯部
熱度8058票  瀏覽1797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4月08日 16:18

        韓文科小檔案:1949年出生,青海化隆人,1970年至2000年在青海省畜產品進出口公司工作,2000年至今擔任青海穆斯林大廈總經理,2004年穆斯林民間公益機構「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會」成立,當選會長並擔綱至今。2007年當選為青海省民間組織促進會常務理事。


民間公益:信道者必須行善

本刊特約記者   麥客  君悅  

    

        關注:行齎居送,扶弱濟貧,對於一名穆斯林不僅僅是道德自覺,更是一種信仰要求。我們瞭解到,你是一位急公好義、熱心善舉的人,並多年從事社會公益事業,同時你也是一位穆斯林。因此,首先請你從個體認識的角度,給我們談談公益與信仰之間的關係。或者說,在你理解一名穆斯林應當具備什麼樣的公益觀?

        韓文科:(笑)這是一個應該由學者或阿訇來談的問題,不過作為個人認識,我就不揣淺陋,談一點我自己的理解。

        古蘭經上說:「真主是仁愛眾僕的」(3:30)。在我理解,真主的仁愛對象不僅包括全人類,還包括一切宇宙萬物,尤其是弱者。這是一個大前提。因此,伊斯蘭教不但把扶弱濟貧作為最基本的教義之一,更制定了許多具體的教法規定:比如「天課」作為伊斯蘭信仰的五大支柱之一,在古蘭經裡被強調了80多次,目的就是為了調濟貧富、均衡財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貧弱群體的利益;其次就是施捨,與「天課」一樣,施捨錢財直接用於濟貧,主要依靠穆斯林個人的信仰境界和道德自覺;接下來就是「瓦克夫」(宗教不動產)制度,簡單說就是捐獻者捐獻他們的固定資產,如土地、房屋等,把這些固定資產的收益權奉獻給伊斯蘭教確認的慈善機構,用於慈善目的,主要是用來救濟貧困和資助公益事業。除了上述三個層面,還有減免貧窮人的債務、通過遺產的再分配來扶危濟貧,例如 「析產的時候,如有親戚、孤兒、貧民在場,你們當以一部分遺產周濟他們。」(古蘭經4:8)等等。

        關於公益的經、訓教誨非常多,你比如古蘭經第二章開宗明義描述「通道者」的基本特徵:相信未見,持守禮拜,緊接著就是「分舍我所賜予他們的」(2:3)。就是要求穆斯林兼善天下、與他人分享真主的恩典。再比如,真主在古蘭經裡對穆斯林的稱呼:「通道並行善者」,這種稱呼在整部古蘭經裡處處可見。我個人則非常喜歡這樣一句聖訓:「凡是善功都是施濟。」可以說,伊斯蘭就是以天下公義為至高教義。

        穆斯林立言立行當然應該以古蘭經、聖訓的教誨為指導,既然經、訓這樣教導了,那麼穆斯林就應該做躬行善舉、謀求公正的代治者。另外,我們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會的使命是:「力所能及,拾遺補闕,源于社會,惠及窮人」,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穆斯林的公益觀。

        關注:提到回族撒拉族救助會,我們知道這個機構成立以來做了大量的公益救助工作,不僅在當地聲譽日隆,受到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甚至產生了一些國際影響。並且它也逐步得到了政府的讚賞和嘉獎,連續幾年被授予「先進民間組織」、「最具愛心機構」等稱號。請你談談它創辦之初的一些情況。

        韓文科:我1970年參加工作,在青海外貿企業——省畜產品進出口公司上班,有機會到全國各地跑一跑,也去過沙特等一些國家,通過對比就強烈感覺到青海的回族、撒拉族等穆斯林民族經濟生活水準很低,文化教育水準就更落後了。於是就與趙海山(救助會發起人之一)等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開始有了為此做一點工作的想法。

        1992年,我們在當時的青海穆斯林文化服務中心設立了一個專門的「教育基金部」,把自己的「天課」、「乜貼(捐助)」等存入基金部,用來資助(更確切地說是獎勵)考上大學的回族、撒拉族等少數民族大學生。希望越來越多的青年能夠走進大學,接受更好的教育,學到更多的知識,來回報自己的家庭、民族和國家。開始的時候,我們是拿著錢到處找學生,那時候能夠考上大學的穆斯林學生實在太少了。後來高校擴招,許多穆斯林學生可以上大學了,但高校的收費卻越來越高,很多貧困家庭的學生儘管被錄取了,但還是不能夠上學。

        為更好地籌措和使用公益基金,幫助更多的需要幫助的學生,我們幾經努力,於2004年在青海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正式註冊成立了「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會」。取得獨立的社團法人身份後,救助會的業務範圍逐漸從教育救助擴展到醫療救助、扶貧救助、文化宣傳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經過這幾年的摸索和學習,救助會的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也正在逐步趨於成熟和完善。

        關注:在社會救助、甚至更多領域更廣範圍,民間公益組織能夠發揮一個什麼樣的作用?請你結合救助會在青海的工作,給我們談一談在政府主導的情況下,民間公益組織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韓文科:當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改變落後面貌,還要依靠政府領導下的全社會動員。但民間組織本身就是社會的一部分、就是一支重要的社會力量。比如,青海有穆斯林近100萬,主要分佈在西寧城東區和湟中、大通、門源、化隆、循化、民和等國家級貧困縣。儘管政府的幫扶力度一直都很大,但依然需要一些民間力量以合法身份、通過合法管道來積極參與這些地方的經濟文化建設。

        關於民間組織的作用,我是這樣理解的:第一、民間組織作為政府、企業之外的一種組織載體,像專家們說的那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當社會穩定的「安全閥」;第二、伴隨著時代進步,老百姓的物質、精神、文化需求在日益多元和不斷增長。這些多元化了的需要僅僅依靠政府是很難滿足的,作為民間組織可以做幫手、做一些有益的補充。從今年汶川救災的情況來看,民間組織確實發揮了很大的、甚至是政府發揮不了的作用。拿我們救助會開展的支教助學活動來說,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當地的入學率有一定提升、老百姓的教育觀念有一定改變……我想,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說明民間組織存在的合理性。

        關注:那麼今天,中國穆斯林民間公益事業正面臨著什麼樣的機遇與空間?存在什麼樣的不足和障礙?

        韓文科:我先談不足和障礙。首先中國穆斯林在地域上主要分佈在經濟發展相對滯後的中西部,其中相當數量的人口生活在國家級貧困縣。經濟條件是制約公益發展的首要因素,這是其一;其二,傳統上,中國穆斯林的善舉往往以個人行為的形式出現。比如遇到困難就去清真寺求援,通常都是清真寺的伊瑪目在拜後向參加禮拜的教胞倡議一下,大家你一元、我兩元地捐一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事實上,行善是不應該僅僅拘於一種形式的,時代在發展,民間公益組織作為行善者與受助者之間的仲介和橋樑,它的功能就是合理分配資源,實現有限資源的效用最大化。

        找到了不足與障礙,加以改正、克服之後,我們就會看到機遇和空間——這就是我為什麼願意先談不足與障礙。我們看到,政府越來越重視和強調民生問題,中央也提出要支持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為民間公益事業的發展明確方向和目標。有了政府的支援和扶助,我們當然有理由相信,民間公益事業一定會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關注:在作為的層面上,在組織形式上,中國穆斯林的民間公益事業應該走一條什麼樣的路子?

        韓文科:自從有了穆斯林,就有了穆斯林公益——這從前面所談的穆斯林公益觀中可以看的很清楚。

        穆斯林公益主要以清真寺為主體,在政府的統籌安排和統一指導下,從清真寺的修建到管理、日常運轉等都是通過一種自發的、純民間的力量在運作。從清真寺修建(重建)中全額從民間籌措的資金來看,就是一個很了不起的數字。從改革開放到目前,青海有2000多座清真寺,基本情況是新建占30%,重(擴)建的占70%,穆斯林投入公益事業的資金可見一斑。「清真寺」一詞在古蘭經中出現了28次之多,如:「你們當以易蔔拉欣的立足地為禮拜處……當時,易蔔拉欣說:‘我的主啊!求你使這裡變成安寧的地方,求你以各種糧食供給這裡的居民──他們中信真主和末日的人。’」。(2:125-126)可見,清真寺除了具有宗教功能外,還負有「以各種糧食供給這裡的居民」的社會功能。這樣看來,清真寺的社會功能與民間公益組織的社會功能基本上是相同的,都在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等方面發揮著作用。

        改革開放30年來,一些主要面向穆斯林群體提供説明的專業公益組織應運而生,擔負起宗教之外的公益職責。這些公益組織已經成為穆斯林民間公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該說,這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

頂:335 踩:374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24 (1792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29 (1703次打分)
【已經有3853人表態】
1047票
感動
920票
路過
889票
高興
997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發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並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復【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