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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基本的真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3833票  瀏覽737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17


  伊斯蘭的生活方式    

  以上所說的,是穆聖要求人接受的基本真理。要證明這些都是真理,最好的方法就是看看我們在接受了這些道理後,於內心及外在方面所產生的良好變化。由於我們對人的態度與我們對主的態度有著密切的關係,相信真主的偉大及慈悲公正,使我們對他人亦存有同樣感覺。而正由於我們對主及他人的信心及感情,直接影響我們對他人的行為表現。真正的宗教應要求其信徒有一套發自其信仰的行為準則。

  在麥加時期,伊斯蘭生活方式的基本原則已確立。到了麥地那時期,穆聖把這套生活方式的各環詳加解釋。古蘭經細列各種方法,使人常常惦記著主,保持信仰不變。古蘭經及聖訓(穆聖的言行紀錄)詳列的規條與戒律,廣及人生各面--對主的崇拜、私德與行為、社交關係、政治秩序等,一切都為使人惦記真主而設。

  穆聖要求人的內心對主有信仰,外在的表現則要合乎伊斯蘭。在麥加時,穆聖主要強調的是內心的信仰,但也沒有忽視外在的表現;而在麥地那時期,當一個穆斯林社會形成後,穆聖便集中處理後者--外表要合乎伊斯蘭。總括來說,在麥地那時期,安拉指示穆聖,教人遵守以下的侍奉主宰的方法及道德行為:

  (1)禮拜:為了保持和加強信仰。那時的穆斯林要背誦及細研古蘭經,並不時向穆聖學習;他們又要經常禱告,還要以吉卜利天使教給穆聖的方式去做禮拜。

  (2)施天課:廣義的施天課,是指任何服務他人的事。善待他人是對主有信仰的明證;傷害他人,卻自稱是信主、愛主,是偽信的表現。因貪財或希望增加財富而聚斂金錢是主所譴責的。純粹追求財富,在主看來,不論對今世或後世都沒有半點好處。人應該把財富花在滿足本身的需要及別人的需要上。穆聖說:「人們說“我的財富,我的財富”,你們除了會耗損貶值、吃掉、花掉和經施贈後而剩下的之外,你們還有什麼財富呢!」

  (站長註:狹義的施天課,是指穆斯林每年的盈餘財產,達到一定的數額之後,應繳付2.5%給管理天課的人,由他們去散發給古蘭經上規定可領天課的人,如窮人等。真主說:「每個人的財產裡,有窮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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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伊斯蘭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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